映象網訊(記者 孫川川)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獲悉,鄭州市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從今年10月1日起,鄭州市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待遇。
據了解,鄭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含中央基礎養老金和地方財政基礎養老金補貼),從10月1日起,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礎上增加45元,調整后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
此外,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高齡老人的生活補助進行調整: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由每人每月50元調整到10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到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者,由每人每月200元調整到300元。
據了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截止目前,全縣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已圓滿完成,累計發卡54.7萬余張。至11月,券橋、獨樹、楊樓、拐河等鄉鎮的4萬余名參保人員已通過社保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2017年將實現全縣城鄉居民通過社保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全覆蓋。
再如,山東、廣東、寧夏城鄉醫保并軌后,城鄉居民統一使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農民的可報銷藥品種類分別從1100種、1083種、918種擴大到2400種、2450種、2100種,醫保用藥的范圍增加1倍多。
與之相對應的是,我國城鎮職工養老金已連續11年上漲,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去年才首次上調,從每月55元增至70元。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去年城鄉居民養老基金當期結余已首次出現縮水。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更好守護困難群眾生命健康。
日前,項城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通過省一級驗收,標志著該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已經達到了合格水平。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城鄉居民可享“二次報銷”:在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城鄉居民因重大疾病發生的“起付金額”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費用可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可報銷60%。同時,大病保險“上不設封頂”,去年發生大病費用的患者也在報銷范圍內。
養老一直是老百姓非常關注的大事,政府也一直在努力的改革養老保險制度,讓老百姓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楊燕綏表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接軌的重大意義在于,跨地轉移、繳費年限可累積這一重大突破。
國家衛生計生委10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中國正在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截至今年三季度,共有13家保險公司在全國27個省(區、市)373個統籌地區開展了大病保險,覆蓋城鄉居民6.5億人。
國家衛生計生委10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中國正在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截至今年三季度,共有13家保險公司在全國27個省(區、市)373個統籌地區開展了大病保險,覆蓋城鄉居民6.5億人。
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由每人每月50元調整到100元。
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獲悉,經過三年試點運行,5日,河南省正式出臺的《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全省城居保和新農保合并,實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規定繳費期內養老保險可跨地區轉移。
啥待遇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4年第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李忠介紹,積極推進《失業保險條例》修訂工作,繼續開展東部7省(市)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研究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政策措施。
合并后各地繳費檔次均有所調整,另有部分地區提高了基礎養老金。
七個省份或社保統籌地區完成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整合,并建立起統一的、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