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
核心提示|學校買不起校車,租車接送孩子,不料造成一死五傷的慘劇。昨天,遇難學生家長獲賠33萬元的“善后款”。這起悲劇發生在我省浚縣。記者調查發現,該縣擁有十幾萬學生,符合條件的正規校車卻僅有57輛。
校車之痛租來的“校車”側翻,一死五傷
11月5日,浚縣屯子鎮蔣村,提起幾天前的校車事故,目擊者李先生仍心有余悸。10月31日上午,浚縣一家交通運輸公司35歲的司機張某,開著巴士為當地的“新北學校”接送學生。因為超車,“校車”撞上路邊石頭,導致側翻。孩子們一片哭喊聲,一名12歲的男孩當場死亡,5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
浚縣交管部門一工作人員介紹,經初步調查,事故為司機違規超車所致。目前,司機已被警方控制,相關理賠已達成一致,由交通運輸公司和學校先行墊付33萬元。
孩子們所在的學校叫新北學校,是一所民辦寄宿學校,有小學和初中。據浚縣教體局有關人員介紹,該校買不起校車,就租車接送學生。
校車之困半月用一次,不值當花幾十萬買車
隨后,記者驅車探訪了該縣幾所有校車需求的民辦學校,除了一家學校配車較多外,其他學校要么校車少得可憐,要么租車解決問題。
來自該縣教育部門的統計,全縣學生總量十幾萬,除公立學校基本不用校車外,7所民辦學校的近2.4萬名學生,以及140多家在冊幼兒園2.7萬名兒童,都是校車的主要使用者。
該縣教體局主管學校安全的楊姓負責人說,購買校車有嚴格手續和規定,合格校車價格不菲,從20多萬元到50多萬不等。對此,一所民辦學校董事長訴苦,每兩周才用一次校車,投入幾十萬元太不劃算了。
求解讓運輸公司買一批合規校車租給學校用
今年3月15日,我省開始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其中第七條規定,鼓勵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提供校車服務,提倡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成立專業運營單位或者政府購買運營公司服務等方式,逐步實現校車運營管理專業化和集約化。
采訪中,該縣教體局陳局長也透露,他們正嘗試和交通運輸部門磋商,政府扶持一下,運輸營運單位購買一批合規校車,教育部門牽頭統一調配租賃給學校使用。
此外,該縣教育部門結合實際,將農村區域內130所因為教學點變更等廢棄的“老校址”逐步分批改造成“幼兒園”,孩子們就近入學,不用校車更安全。(記者 谷武民 通訊員 李文靜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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