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報記者從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獲悉,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從9月15日起,我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統一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以下簡稱電子港澳證)。為做好系統銜接等準備工作,9月12日、13日,我省公安機關出入境辦證點將暫停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業務。
變化一:“本”變“卡”,防偽能力增強
相較老版的通行證,電子港澳證將從本式證件變為卡式證件,大小同居民身份證相當。按公安部要求,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制作的卡式證件,內部嵌有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存儲持證人個人資料及證件、簽注簽發管理信息,采用成熟的數字安全防偽機制進行保護,印制過程中還使用了多項物理防偽技術,防偽能力明顯增強。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后,往來港澳簽注不再采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可以重復擦寫)。內地和港澳地區口岸查驗部門查驗時不再加蓋驗訖章,簽注使用情況由計算機信息系統記錄管理,有需要的持證人可向內地及港澳地區主管部門查詢簽注剩余次數等信息。
變化二:16周歲以上的需采集指紋
根據法律規定,并經國務院批準,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首次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16周歲以上(含)的申請人將采集或核驗指紋,對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留存指紋后,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在通關時可以使用內地和港澳地區口岸的自助查驗通道。
變化三:成人電子港澳證有效期10年
按要求,此次成人電子港澳證有效期限也將由之前的5年延長至10年。其中,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期通行證。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的收費標準不變。
特別提醒
一、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后,仍在有效期內的現行往來港澳通行證(本式)及往來港澳簽注(貼紙式)可以繼續使用。
二、9月12日、13日兩天,我省所有公安機關出入境辦證點將暫停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業務。(記者 劉啟路 高鴻鵬)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