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順鑫駕校李樓鎮培訓點,學員正在練車。
昨日,市民劉女士向大河報記者反映,去年7月,她在“新順鑫”駕校報名學車,同年10月8日駕校組織學員到考試現場模擬考試時候發生事故,造成其他兩輛車受損,劉女士也受了傷。事發后,該駕校要求劉女士對受損車輛進行賠償,劉女士認為她是學員,駕校應該為此買單。雙方僵持不下,駕校拒絕劉女士繼續學車。雖然相關部門介入調查,但事情至今都沒有解決。那么對于學員在駕校學習駕駛技術時出現交通事故,車輛和人員造成的損傷到底該由誰來“買單”呢?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
【事發】駕校學員參加模擬考試連撞兩車
劉女士家住洛龍區李樓鎮,她告訴大河報記者,去年7月,她和兩名親戚到家附近的新順鑫駕校培訓點報名學車。“當時每人繳納了3300元學費。一個男的開車來收錢,收完后就走了,沒有開收據。”劉女士說。去年10月,科目二考試前,該駕校工作人員稱,學員可以自愿交錢到一家名為“順馳”的駕校參加考場實地模擬訓練。劉女士和另外4個學員報了名。10月8日上午,劉女士來到了順馳駕校。“我們是自己去的,駕校總部在吉利區,當時總校區的一名負責人帶著10多名學員也來模擬考試,我們現場每人給他交了150元。”
模擬考試用的是順馳駕校的考試車,劉女士在模擬半坡起步時,車上沒有教練,只有她自己,沒想到連續發生了兩次意外。“我覺得當時剎車有問題,上坡時車倒了回來,撞到了后面的一輛車,后面車里還有人。下坡的時候,考試車又直接沖了下去,撞到了前面的車。”由于第二次碰撞沖擊力比較大,劉女士的額頭直接撞到了方向盤上,回家后她去醫院做了檢查,隨后向駕校討說法沒有得到答復。記者看到,劉女士出示的洛陽市第三人民醫院診斷證明書上寫著,診斷結果為“腦震蕩”,日期為2013年10月10日。
【爭論】駕校讓學員賠償損失,學員稱自己并無責任
事發后,新順鑫駕校要求劉女士賠償1000元。劉女士查閱《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得知,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她認為,當時進行模擬考試屬于學習駕駛階段,此次事故的責任應該由新順鑫駕校承擔。劉女士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后來由于頭疼加上驚嚇過度在醫院接受治療停止了練車。今年8月上旬,劉女士準備再次到新順鑫駕校練車時遭到拒絕。“駕校說不賠償就不讓練車,我提出不讓練車就退還學費,但駕校不同意。”
雙方僵持不下,劉女士撥打110報警,警方稱將協調交通部門與劉女士協商,但是始終沒有協商好。后劉女士向交警部門反映,但是交警部門表示,此事件已經沒有現場,況且發生在駕校內,只能屬于安全生產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不予受理。
昨日上午,大河報記者陪同劉女士來到位于洛龍區李樓鎮齊村的新順鑫駕校練車場地,在這里記者沒有找到該駕校的工作人員。隨后,記者電話聯系上該駕校的李校長,他稱確有此事,因為撞了車,當時新順鑫駕校賠償順馳駕校1800元。“因為這個事情雙方都有責任,所以希望學員也承擔一部分,但學員卻說她一點責任沒有,如果都讓我們賠償感覺很吃虧。”對于劉女士想退學費,李校長說,如果不能提供當時收費的票據,學費沒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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