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約和“美女”見面,剛到就被等待已久的法院干警制伏,當了幾年“老賴”的蘭煥終于承認錯誤。
原來,在2009年一起婚姻糾紛案中輸了官司的蘭煥,始終不支付撫養費,法院執行一直碰壁,只好施“美人計”—法官假扮女子和蘭煥短信“約會”,引其露面。
執行
父親不付女兒撫養費當“老賴”
蘭梅是獲嘉縣照鏡鎮楊莊村人,2009年,母親劉芳生病,可父親蘭煥不聞不問,劉芳就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蘭煥每年支付蘭梅撫養費1336.2元。
可蘭煥認為女兒蘭梅一年都不回家看自己和爺爺奶奶一次,不愿意支付這筆錢。
當年,劉芳到法院申請執行,法官多次去蘭煥家,都沒能見到他。
2010年12月,法官再次到蘭煥家,蘭煥的父母拿起鐮刀干擾法官執行。法官把老兩口帶到法院,并對蘭煥的母親采取司法拘留。一看這架勢,蘭煥把2010年的撫養費拿了出來。
從那以后,蘭煥再也沒付過一次撫養費。由于蘭煥和父母鮮與外人交往,法官雖多次強執,但一直無法了解到被執行人的有關信息,執行陷入困局。
無奈
法官設“美人計”引“老賴”露面
2014年3月25日,法官再赴蘭煥家中,發現蘭煥的床邊放著一部手機。法官巧妙地調取了該手機號碼,后來多次撥打,始終無人接聽。
4月10日,這部手機突然發來短信,問是誰打的電話,這讓法官找到了突破口。
執行干警王永金以女性的身份和蘭煥短信聯系并約其見面。5月11日晚,蘭煥終于答應見面,兩人約定第二天上午在獲嘉縣新汽車站見面。
5月12日上午11時58分,王永金的電話響了,王永金讓蘭煥到售票大廳。確認身份后,等待已久的執行干警們立即行動,將蘭煥制伏,強制把他帶到法院。
執行人員對蘭煥做了思想工作后,蘭煥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希望通過履行法院判決得到女兒的諒解,并通知家人支付了三年的撫養費4008.6元。
反思
執行尷尬如何打破?
和想象中風風火火的強制執行不同,用“美人計”的招數引“老賴”出現,顯出執行面臨的尷尬。
根據我國刑法,如果遇到被執行人惡意拒執,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但現實中,由于取證難度較大、公檢法對是否構成犯罪標準不一、移交公安立案偵查啟動困難等原因,“拒執罪”這把利劍很難出鞘。
而新密市“黨委協調,政法聯動”的做法似乎有可借鑒之處。其核心是以政法委為樞紐,公、檢、法、司“四長會議”為協調機制的政法系統聯動平臺遇到重大拒執案件,公安機關和法院共同行動;疑難案件,檢察院和法院刑庭提前介入,提供法律幫助。
除了保障執行經費外,為解決執行積案,新密市還下發文件,將公、檢、法、司聯合辦理拒執案件納入績效考核,使之常態化、制度化。據2013年6月媒體報道,2011年以來,新密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2725件,執結2665件,執結率高達97.8%。
河南商報記者 趙強 實習生 高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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