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鄭州市通過了《鄭州市困境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困境未成年人主要包括5類人群:鄭州市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監護缺失、孤殘未成年人;因監護人重病、經常性暴力、經常性忽視或家庭貧困無人照料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艾滋病家庭未成年人;貧困家庭留守流動未成年人;被拐賣、非法雇用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為保證《方案》內容穩步推進,鄭州市提出在二七區、鄭東新區各確定2~5個辦事處及社區,在滎陽市、中牟縣各確定2~5個鄉(鎮)及村作為試點單位開展工作,在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全面推廣實施困境未成年人保護。 (記者 宋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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