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河南法院裁判文書網獲悉,長江路街道辦事處原主任梅斌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梅斌一審被二七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梅斌在任長江路街道辦事處主任期間,以虛假的勞務合同和代開發票的方式從辦事處套取公款8.4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在任馬寨工業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期間,收受他人7.5萬元。最終一審法院判決,梅斌犯貪污罪,獲刑6年,犯受賄罪,獲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貪污所得贓款8.4萬余元,依法追繳,發還被害單位;梅斌受賄所得贓款7.5萬元,依法追繳,上繳國庫。(記者 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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