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路治歐 見習記者 肖萌) 3月26日,蘭考縣委印發《黨員領導干部“十不準”》,規范蘭考縣領導干部的日常行為。焦裕祿任縣委書記時曾制定《干部十不準》,因此,這次公布的規定被稱為新“十不準”。
51年前,因自己孩子看了一場“白戲”,焦裕祿不但把家人“訓”了一頓,命令孩子把票錢還給戲院,還專門起草了《干部十不準》,就此來要求所有的領導干部。一張戲票引出的《干部十不準》影響了蘭考縣一代又一代共產黨人。51年過去了,蘭考縣委根據當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制定了新“十不準”,除了規范黨員干部的行為,也是對焦裕祿精神傳承和發揚的一種表達。
新“十不準”與焦裕祿時代“十不準”相比,有相同之處,如“不準賭博、不準揮霍浪費”,也有與時俱進防止權力尋租的內容,如“不準私自從事商業營利性活動”、“不準對服務管理對象吃拿卡要”、“不準利用職權為家屬親友謀取私利”、“不準公款吃喝游”。
在蘭考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李建軍看來,新“十不準”很有針對性,“我們的服務窗口,直接面對的是全縣群眾,絕對不能吃拿卡要,更不能讓群眾多頭跑、來回跑,要真正起到為民、便民作用。”
蘭考新“十不準”
(2014年3月26日公布)
1 不準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商業預付卡和貴重物品。
2 不準利用職權為家屬親友謀取私利。
3 不準插手工程項目招投標。
4 不準私自從事商業營利性活動。
5 不準對服務管理對象吃拿卡要。
6 不準大操大辦紅白喜事、實行紅白喜事報告制。
7 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揮霍浪費。
8 不準用公款旅游或變相用公款旅游。
9 不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
10 不準拜把子、拉圈子。
焦裕祿時代的
“十不準”
(1963年春節前發布)
1 不準用國家和集體的糧食大吃大喝,請客送禮。
2 不準參加封建活動。
3 不準賭博。
4 不準揮霍浪費糧食,用糧食做酒做糖。
5 不準用集體的糧食或向社員攤派糧款演戲、演電影。誰看電影看戲誰拿錢,誰吃飯誰拿錢。
6 業余劇團只能在家鄉、本隊演出,不準借春節演出為名,大買服裝、道具,鋪張浪費。
7 各機關、學校、事業單位的黨員干部,都要以身作則,勤儉過年,一律不準請客送禮;不準拿國家物資到生產隊換取農、副產品;不準用公款組織晚會;不準送戲票;禮堂10排以前的戲票不能光賣機關干部,要按先后順序賣票;一律不準到商業部門要特殊照顧。
8 不準利用職權到生產隊或其他部門索取物資。
9 積極搞好集體的副業生產,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不準棄農經商,不準投機倒把。
10 不準借春節之機,大辦喜事,祝壽吃宴,大放鞭炮,揮霍浪費。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