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樓道充電 可能會被罰款 漫畫/王偉賓
滿大街“撒歡兒”的“小電電”們可能要迎來最嚴厲的管束。昨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條例>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將禁止隨意停放、充電。
為什么要修改消防條例
“小電電”數量攀升藏隱患
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再次成為關注焦點,不過,這次不是討論限速,而是討論存放安全。據警方統計,鄭州市區共有200多萬輛電動車,每天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80%左右,成為新“馬路殺手”。而存放在居民樓里的電動車又藏安全隱患。電動車究竟該咋管?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說,隨著社會快速發展,我省消防工作不斷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一些企業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單位自動消防設施損壞嚴重、消防技術服務開展不規范等問題日益凸顯,亟須修改法規予以規范。
2011年12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對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火災高危場所管理等方面做出新規定,這也要求我省將法規做相應修改。
拿電動車為例,1999年《河南省消防條例》頒布當年,電動車的相關行業標準才出爐。15年來,近八成居民家庭都擁有電動車,2007年鄭州市的電動車大約50萬輛,2009年增至七八十萬輛,如今,鄭州有200多萬輛電動車。
無論是限速還是“限放”,電動車都到了不得不管的時候。
關于電動車的苦與惱
樓上私扯長線充電 樓下提心吊膽
家住鄭州市隴海路一老社區的謝女士說,小區一直沒有集中存放電動車的地方,每天晚上樓下入門大廳都停滿了電動車,過往居民不慎碰到電動車,響聲一片。
不過,最讓她憂心的是,不少車主都從自家窗口扯根長電線充電,不充電就用塑料袋包住插頭掛在樹上。“我家樓層低,看著窗外私自扯的電線,真擔心哪天出事故。”
昨天,河南商報記者走訪鄭州市部分居民小區,發現部分小區已設有電動車停放充電專用棚,然而存放車輛甚少,利用率極低。
“每個月停放、充電都收費,且距離俺家所在樓房遠,不方便。”有居民說。調查發現,“車棚收費高、距自家遠、不方便”成為大多數小區電動車棚形同虛設的重要原因。
此外,如果小區居民都把車停入車棚,那地方肯定不夠用。車棚規劃面積不足也是多數小區的最大問題。
電動車主不得不關注的事兒
隨意停放充電 可能罰款200元
王新民介紹,電動車引起的火災時有發生,火災起數、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逐年上升。
所以,《決定(草案)》擬在第十七條增加一款,內容為:“居民住宅區的建設管理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統一規劃和設置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存放和充電場所,并加強管理。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存放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充電。”
同時還規定,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充電,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
另外,《決定(草案)》還擬禁止在城市建成區燃放孔明燈,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在人員較為集中的養老院、福利院、幼兒園、小旅店等8類小單位、小場所應當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及時發現火災,并減少火災損失。 (記者 齊亞瓊 實習生 趙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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