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出臺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昨日,記者專訪了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對該《意見》進行了詳細解讀,一些事關我省養老的事兒更加明確和具體。
數據
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25.1張
來自省民政廳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300多萬,占常住人口的13.8%。老年人群體呈現基數大、增速快、高齡化、空巢化明顯、未富先老等特點。
截至2013年底,全省養老機構總床位32.7萬張,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25.1張,城市社區日間照料場所覆蓋率21%,農村為8%;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約2.6萬人。
養老新政
幫助困難老年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或機構養老服務
《意見》在我省養老服務體系呈現“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基礎上,增加了“醫養相結合”新模式,提出:到2020年,全省養老機構實現平均每千名老人不少于35張床位。
我省明確提出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5項任務:健全養老服務政策法規、加快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加快發展社區養老服務、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機構、壯大養老服務產業。
省政府要求各地建立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對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將由當地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或機構養老服務,予以幫助。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居家養老服務網絡。
資金限制取消,10張床位就能辦養老機構
我省此次明確提出,將鼓勵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改造,用于養老服務。
《意見》取消了社會力量投資建設養老機構項目的前置審批,實行備案制。按照2013年7月民政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的規定,10張床位就可以辦養老機構,資金限制也取消了,在養老機構建設項目完成后,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養老機構,將實行許可制。
《意見》對營利性養老機構也給予了部分優惠政策,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要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規劃社區養老設施
針對養老服務業用地問題,《意見》明確提出:對社區服務類設施,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對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條件經政府批準后,可采取劃撥方式優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對新辦的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用地,將需要明確用地性質,按照國家對營利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
為解決養老服務“用工難”問題,《意見》提出,將引導支持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課程,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大中專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
省政府要求養老服務機構應積極改善養老護理人員工作條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高養老護理人員的工資待遇。我省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補助制度。(記者 裴蕾 實習生 王治)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