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省高院召開全省法院電視電話會議,決定自2014年3月至9月,對全省法院的涉訴信訪積案開展一次集中甄別處理和依法終結活動,省高院專門制定了《全省法院集中甄別依法終結涉訴信訪案件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省高院院長張立勇介紹,我省是涉訴信訪大省,2013年全省法院赴省進京上訪的案件達5000多件,有相當一部分是長期以來反復上訪的案件。開展這次活動,是要對這些案件進行梳理、甄別、分類處理,給出一個負責任的歷史性結論。
張立勇介紹,改革后,法院將是老百姓反映涉訴信訪問題的唯一渠道。法院依據《方案》對各類案件進行分類,如對最高法院審查已有結論的、經過省法院再審維持原判或復查駁回、檢察院做出不抗訴決定的民事案件,沒有新的理由和事實證據的,啟動終結審查程序。接受過大額救助,并作出過息訴罷訪保證的;省委政法委或省聯席辦已有結論的,經過認真審查核對,均不再納入集中甄別處理臺賬。對非法代理、上訪牟利,組織、煽動、串聯違法上訪等行為,參照民訴法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對以極端方式上訪,后果嚴重或影響惡劣的,涉嫌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喬小廣 信息提供 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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