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鄭州市桐柏路與棉紡路交叉口錦藝城美域小區的韓女士,給本報打來熱線稱,她已經在該小區住了一年,房產證也拿到了,卻遲遲入不上戶口。找派出所,對方稱因該小區沒有所屬社區,無法進行詳細登記,所以不能辦理入戶手續;找辦事處,對方稱由于小區開發商未按規定建設社區辦公用房,導致社區工作無法開展;找開發商,對方說已經給社區留了辦公用房。
反映
拿著房產證卻難辦入戶
業主很焦急
昨日9時,懷孕8個月的韓女士向記者訴說了自己的無奈和擔憂:“我和丈夫都是外地在鄭州工作的人,三年前,我們購買了錦藝城二期美域小區的房子。開發商2012年如期交房,去年下半年,我們拿到房產證后,到桐柏路派出所秦嶺路戶籍服務站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民警讓我們出示社區證明,我們便到秦嶺路辦事處詢問。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說,我們小區的開發商未按政府規定建社區辦公用房,一時無法建立社區,派出所要的證明他們沒法開具?!?/p>
韓女士說,再有兩個月寶寶就要出生了。她擔心自己和老公的戶口遷不到鄭州,寶寶也會受影響。
據錦藝城物業部的工作人員介紹,近段時間,小區不少業主都在為遷戶口的事犯愁。為了讓社區盡快進駐小區,開發商將8號樓一樓的房子騰了出來,但辦事處認為不符合要求,沒有入駐辦公。
回應
相關方各執一詞
業主很無奈
派出所:小區未劃歸社區
無法辦理入戶口手續
昨日10時,記者就此事詢問了桐柏路派出所民警。民警說,因現在的戶籍登記需要業主的詳細資料,其中有一欄就要求寫明當事人所在的社區和小區。因當事人所住樓房的單元門牌號需經過社區統一制定和確認,若沒有社區的證明,就無法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辦事處:開發商未按要求建辦公用房
無法展開社區工作
秦嶺路辦事處的吳主任告訴記者,錦藝城美域小區規劃設計時,他們曾拿著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強社區建設管理的規定》找到開發商,希望其按照規定建社區辦公用房,開發商當時同意了,但最終卻未按要求建辦公用房,導致樓盤建好后,社區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對于開發商給辦事處騰出房子辦公一事,吳主任說,開發商前期提供的房子都是邊角和通道,根本不能辦公。目前,他們正積極與開發商協商此事,爭取早日解決問題。
律師說法
辦事處行為
涉嫌濫用職權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凌興高律師認為,業主在秦嶺路辦事處轄區買房并辦理了房產證,辦事處、開發商和派出所均應積極為業主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提供方便。開發商未按規定提供社區辦公用房,辦事處可通過正規渠道對其進行處罰和糾正,不能以犧牲業主的利益來要挾開發商就范。秦嶺路辦事處以開發商未按規定提供辦公用房為由,不將錦藝城美域小區列入社區正常管理,不給業主開具入戶證明,涉嫌濫用職權?!。ㄓ浾?李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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