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 | “我們60多人參加某汽車城的微信點贊贏獎品活動,集齊后來領獎卻被告知獎品已經發完了。天氣這么冷,我們等了好幾個小時,這不是逗我們玩嗎?”昨日,洛龍區的劉女士打本報熱線(18837996211)稱。隨后,大河報記者趕往現場了解情況,經協商,商家同意將再購買一批獎品,發給留在現場的19名獲獎群眾。
反映 | 苦等數小時,被告知獎品沒了
“我平時愛玩微信,幾天前看到某個汽車商有積‘贊’贏獎品活動,就轉發了。”西工區的張大爺稱,“短短2天時間,我就積夠了活動要求的50個‘贊’。14日晚,我專門打電話詢問活動商家,確定了能領到獎品。早上6點我就起床趕往現場,沒想到獎品發完了,這不是騙人嗎。”
“自己曾經也參加過點贊贏獎品的活動,都能順利拿到禮品。但這次等了3個小時,卻告知只有12個獲獎名額。”谷水趕來的劉女士郁悶地告訴記者,“我們好多人來之前都打電話確定可以領到獎品才來的,感覺上當了。”在現場,記者只看到19名群眾。“其他人都等不及,領了個毛絨玩具就離開了,我們留下來的,就是想要個說法。”
回應 | 將補買獎品,16日統一發放
隨后,記者聯系上該商家的綜合部長喬樂丹。“發起活動的初衷是想擴大影響力,活動規則上也標明‘數量有限,先到先得’,但并未明確獲獎名額。但沒想到今天一下子來了60余人,但之前只準備了12箱可樂作為獎品。”
“很感謝大家的關注,雖然準備的禮品已發放完畢,但還會再購買19箱可樂,于16日統一發放給現場留下的19個人。”喬樂丹說,該活動的獎品已超出限額,沒有獎品活動自然就結束,即使再有人來,也不能參與兌獎。
工商 | 活動有獎兌現,不涉嫌商業欺詐
對此,記者采訪了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該商家在發布活動規則時,由于未明確標注名額,造成市民因拿不到獎品而出現爭執。在經協商后,同意補發相應獎品,這給群眾帶來了一定利益。”該工作人員表示,“上述行為并不涉及商業欺詐,所謂商業欺詐行為是指在市場交易、服務過程中,發布虛假信息或誤導人們做出錯誤決定。其主要目的是盈利,在自己得益過程中,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顯然該商家并不構成商業欺詐。”(記者 董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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