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一男子和女友吵架后將女友打傷致死,3小時后撥打120,見到民警要求:“你們斃了我吧,我也不想活了。”據(jù)了解,該案件可能與傳銷有關。
悲
離奇的求助人
昨日凌晨4時許,鄭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接到120求助,急救車行至醫(yī)院東側300米左右路口時,一男子抱著一女子,稱女子身受重傷。當急救人員把“傷者”抬進車才發(fā)現(xiàn),該女子身體冰涼僵硬,已無脈搏,“至少死亡3小時以上。”
檢查發(fā)現(xiàn),死亡女子約40歲,雙眼淤青,鼻子、口腔出血。初步斷定,系急性重度顱腦開放性損傷致死。急救人員撥打了110。
要求警方斃了自己
民警趕到,求助男子立即擔承:“你們斃了我吧,我也不想活了。是我把她害死了。”據(jù)了解,死亡女子43歲,姓高,四川人,男子姓張,40歲,湖北黃石人,兩人屬戀愛關系。“她搞傳銷,把家都毀了,我來鄭州勸她,勸不住,也不跟我回去,說要在鄭州發(fā)大財再回。我苦苦勸她,她不聽。”張說,萬般無奈下他在與女友爭吵后,打了她,并將其掐至不會動。
醫(yī)生判斷,女子死亡的時間應在凌晨1時許,也就是說,男子把女友弄死后大約3小時,才抱著女友往醫(yī)院趕。隨后,張被嵩山路派出所民警控制并帶走調(diào)查。 (首席記者 徐富盈 實習生 趙龍翱)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