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記者從省糧食局獲悉,我省首次發現一塊清代糧倉倉規碑刻,填補了我國清朝早期官倉碑刻紀事的空白。
省糧食局負責人介紹,前不久該局組織全省糧食倉庫普查時,在郟縣長橋鎮劉樓村觀音寺內發現半塊清代石碑,碑高約1.3米,寬約1米,字跡依稀可辨。碑上所刻內容為“富梨保倉規”,是迄今我省發現較早的糧食倉庫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碑體雖已殘缺不全,但碑文記載了豐富的糧食文化的信息。
當天,記者在省糧食局看到了該碑刻的1∶1復制品。碑文分行豎刻,約300字,碑文內容大致是經過公舉,選出兩名殷實忠厚的人為正副社長來管理糧倉,春秋季節出借口糧、種子給村民,在大風雨之際,倉管人員必須趕赴糧倉巡視等等,落款為“乾隆四十一年正月”。從碑文可以看出,這是一則大清地方糧食管理條例。
據《郟縣志》記載,郟縣長橋鎮在清朝初期名為富梨保,是清代郟縣地方官府糧倉所在地。(記者黨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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