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付雨涵 袁曉強)近日,河南省商務廳、公安廳、衛生廳和省環保廳共同制定并發布了《河南省沐浴業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其中規定沐浴場所應在入口醒目位置設置3周歲以上兒童禁入異性浴區的標志!對此規定,你怎么看?
我省新出臺《河南省沐浴業經營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沐浴場所應在入口醒目位置設禁止3周歲以上兒童進入異性浴區標志等。昨日,東方今報記者調查發現,早在辦法出臺之前,鄭州洗浴中心幾乎均有自己的界定,孩子家長也較自覺。
【發布】
3周年以上兒童洗浴“男女有別”
最近,省商務廳、公安廳、衛生廳和省環保廳共同制定并發布了《河南省沐浴業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這是省內出臺的首部規范沐浴業企業經營行為的規章制度。
《辦法》中明確規定,沐浴場所應在入口醒目位置設禁止在浴區、更衣區使用帶有攝像功能手機的提示標志,以及禁止3周歲以上兒童進入異性浴區標志。
此規定一出便在社會上引發熱議。
【調查】
身高、年齡 “懂不懂事”各有“標準”
“女童進男浴”的現象幾乎并不存在,但在《辦法》出臺前,河南沐浴行業內并沒有對“男童進女浴”的相關規范,實際調查中發現,各個洗浴中心幾乎都有自己的一本“顧客經”。
鄭州市南三環一家洗浴中心的女賓部入口處,明確標明“70厘米以上的男童請勿入內”,其負責人稱,這是對其他女顧客的尊重。鄭州市航海路京廣路口一家洗浴中心規定,超過1米的男童不能進女浴間,且要買全票。
業內的“約定”并不統一,也有根據年齡來設置,多數超過兩三歲就不讓帶了。鄭州市關虎屯一家洗浴中心要求“7歲以上男童不能進女浴間”,不過該名負責人稱,現在孩子成熟得早,他們也在考慮將年齡降低至4歲。
鄭州一大型連鎖洗浴中心負責人稱,之前因為這種事情遭到過顧客的投訴,后來他們就此做了調查,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意見,不會同意明顯懂事、超過3歲的男孩進女賓部。
【聲音】
規定不能“一刀切”
對于這個規定,家長們又是如何考慮的呢?
家住鄭州市航海路的張女士稱,兒子2歲起就不再去公共澡堂的女賓部,“這個任務由孩子爸爸或者爺爺完成,自己也省事不少”。
采訪中,很多年輕女孩尤其是未結婚的女孩表示,對男童進入女浴間“很抵觸且難以接受”,對政策的出臺表示贊同。
網友“淚戲子0”留言稱,她對這個政策的出臺非常贊同,小男童還能接受,大了就不行了,尤其是游泳館里,“七八歲的大男生,還被媽媽帶到女更衣室。有時會對你指點、偷笑,特別尷尬!”
“偽娘夠多了,從小應該培養孩子的性別意識。”網友認為。也有一些網友提出疑問,“如果家中沒有男性,怎么辦?”“單親家庭,跟著母親生活的孩子,就不去公共澡堂洗澡啦?”這些持不同意見的網友認為,“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實際生活中應該靈活操作,不能一刀切。”
【觀點】
“性與性別教育”的缺失
“從生理和心理來說,3歲孩子開始進入‘自我意識’區域。”河南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長趙悅玲認為,3周歲的年齡界定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心理學界,性別教育分成兩派,一是從小把性別當做很明顯的特征來教育,另一派是反之的教育。“我個人認為,《辦法》的出臺,從一個方面反映出學校和家庭,對孩子在‘性與性別教育’方面的很多缺失”。
顧客難以忍受男童進入女浴間,覺得“直視很尷尬”“不好意思”,趙悅玲認為,人對未知的事情會感到好奇,“性與性別教育”包括心理、生理、角色扮演、愛的教育等很多方面,家長只注重到了生理教育,卻沒有關注其他方面。“教育者用怎樣的心態認知,來教育下一代,非常重要”。
趙悅玲同樣認為,孩子很無辜,想法也很單純,反而是成人該反思和“補課”。
延伸閱讀
女浴間因“大男孩”
常引糾紛
“大男孩”進女浴間遭拒或者引發不和的事情時有發生。
2013年12月4日,省內一媒體報道,鄭州市民王女士帶3歲大的兒子到某家洗浴會所洗澡時,女賓部工作人員將母子倆“拒之門外”, 理由是1米以上男童不得進入女浴室。
2013年5月12日,《長春晚報》報道,市民王女士遭遇女浴間出現男童的尷尬,只想沖完就趕緊走。
2013年4月12日,據中國江蘇網的報道,未婚的劉女士在健身中心沖澡時遭遇一位母親帶著五六歲男童進入女浴間,引發“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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