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鄭州市京廣路。裝修師傅老申擺出自己“奉獻愛心”的牌子
映象網訊(記者 付雨涵/文 首席記者 劉棟杰/圖)一個在鄭州打零工的外地人老申,每月拿著微薄的收入,還供養著兩個孩子上學,卻在火車站設了個“愛心摩的”,專在空閑時間免費載人。對此,網友直言“老申愛心可嘉,合理合情不合法”。
【事件】
火車站有個“愛心摩的”
12月9日上午,鄭州火車站西廣場京廣路天橋西頭,墻邊豎起一個“愛心摩的”的牌子吸引了很多路人的關注。
路過的劉先生稱,他第一次聽到這個詞,“愛心出租”“愛心順風車”都挺平常,這個挺新穎。劉先生說,最讓他感興趣的是牌子下方的一句話:信不信由你,讓鄭州人都知道,鄭州有好人。
記者撥通了上面公開的電話號碼,試著向他說明需要幫助,一個略顯滄桑的聲音很愉快地答應了,并讓等他幾分鐘。很快,老申出現了,他說,他今年56歲,來自濮陽南樂縣,在鄭州已生活了10年。在“愛心摩的”牌子旁放著兩塊“裝修水電”的小牌子,老申稱,他的本職工作是水電工,和大多數在路邊等活的人一樣,他每天也會在西廣場等活干。
“冬天是淡季,大把的閑時間打牌嘮嗑,我不想這樣做,想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兒。”老申說,這才有了免費搭載有需要幫助的人的想法。
【講述】
親歷苦難和救助 心存感激
老申說,他住在附近一個民居里,每月租金180元。附近一位賣板栗的商販評價老申“實誠人,人可好”。就連西廣場南側京廣路上看管電梯的邱女士也對老申夸贊不已:“有老年人上電梯,走臺階,老申都扶著人家。”
老申說,他這樣做,全是為了感恩社會。他說,他一家生活比較清貧,兩個孩子在鄭州分別上中學和中專。他的工作又不穩定,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特別是冬季,等不來活干,“拾幾個瓶子就是一頓飯”。
2012年春節,兩個孩子要上學,家中也無錢過年,走投無路的老申在微博上發帖求助,讓他意外的是很多網友紛紛伸出援助之手,還寄來一些御寒的棉衣。“好人的恩情,我感激一輩子”。
11月初,老申在火車站西廣場親眼見到一位年過半百的母親背著20多歲的女兒,經詢問得知女兒剛做完腳部手術,不能走路,而打車又太貴,只好徒步回家。老申二話沒說,免費帶著母女倆回到家,這次愛心舉動后,他有了做“愛心摩的”的想法。
“并不是每個人都會信任我。”老申說,很多人聽聞免費,不敢坐,等他解釋一通后才半信半疑,到達目的地后大部分乘客總會塞給他一元兩元。
【擔憂】
愛心可嘉 出了事故怎么辦?
老申的“愛心摩的”經路人上傳微博后,網友除了贊揚之外,也有很多擔憂。有網友認為,目前鄭州的交通狀況,需要電摩出行,但擔心老申的行為“愛心誠可鑒,危險會更多”。該網友說,老申好心搭載乘客時,出現了交通事故怎么辦?如果搭載乘客,被交警逮到,罰款算誰的?
還有網友擔憂,電動車明令規定只能搭乘12歲以下的兒童,老申的行為是不是公然挑戰法律法規?
針對網友們的關懷和擔憂,老申表示自己也想過,只是盡心盡力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更多的網友還是希望,善良的老申能夠“好人一生平安”,“換種方式表愛心,做好事”。
愛心遭遇“合情合理不合法”的尷尬。鄭州交巡警五大隊民警楊華民認為,他們提倡安全合法地做好事,如果在好心免費搭載乘客的情況下出現交通事故,車主肯定脫不了責任,“依法劃分責任,不是說做了好事就網開一面”。楊警官認為,這種合情合理不合法的做好事行為,不應被鼓勵。
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田海康認為,若乘客自身有危險行為或導致駕駛者危險行為的,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AC 線索提供 王先生(稿酬50元)
想做好事 行為違法
無論是誰,奉獻愛心都值得贊賞。但是,盲目地獻愛心并非好事。
鄭州火車站西廣場有出租車站點也有公交站點,1元錢就能去往很多地方。一般情況下,該地點交通都挺通暢,有緊急事情又被堵死的幾率很小。如此一來,“愛心摩的”往往在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
更重要的是,獻愛心必須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法律規定電動車只能搭乘12歲以下的兒童,搭乘規定之外的人就是違法行為。這與是否收費無關,也不會因出發點的善惡而有所改變。如果載客時遇到交通事故,也是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的。
老申,遵守法律不代表“什么事兒都沒法做了”。其實,獻愛心的地方多得很,比如,幫貧困老人疏通管道、多參加一些東方今報舉行的各種公益活動。
老申,你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也應當能更好地盡到家庭責任。盡快解決家人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困境,讓社會少一個被救助的人,是一件極有意義的事。
雖然“愛心摩的”毫無必要且違法,不過正因你有一顆奉獻愛的心,這篇稿件給你的“水電維修”做了次免費廣告。
(東方今報評論員 路治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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