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訊 截至11月底,我省四個排污權交易試點市的排污權交易量已有1243筆,共11140.31萬元。目前,我省正進行排污技術和交易規范研究,積極籌備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排污權交易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在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允許排放量的前提下,內部各污染源之間通過貨幣交換的方式相互調劑排污量,從而達到減少排污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我省于2009年開始在洛陽、焦作、三門峽和平頂山四市開展了排污權交易試點,洛陽畔山水泥有限公司購買了1432.25萬元生活污水的排污權,開啟了我省第一筆排污權交易。2012年10月,我省被財政部、環保部和國家發改委三部委納入排污權交易試點省。
四年來,我省試點排污權交易制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首先是提高了企業對環境資源價值的認知度,結束了“環境無價、無償使用”的歷史,為排污權交易全省推行奠定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其次是促進當地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開始顯現,一些企業在謀劃企業發展和實施建設項目時,已將排污權交易政策作為重要因素,將低污染的行業和項目作為重點投資方向,促進了污染減排和產業結構調整。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推行排污權交易制度。這為我省排污權交易早日在全省開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據悉,我省正積極籌備排污權交易在全省開展。
目前,我省正研究制訂《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并于近期提請省政府審議,辦法出臺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就將全面推行。排污權交易全省推行后,交易的污染因子將增加到四項,增加了氮氧化物和氨氮兩項。
此外,我省也正進行排污權交易的效益分析、交易價格等方面的課題研究,為排污權交易的后期評價工作做技術和理論準備。(記者 徐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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