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行車途中向外扔垃圾,就要被電子眼抓拍處罰了!11月29日,在“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到來之際,鄭州交巡警一大隊深入轄區保潔服務公司,在聽取環衛工人反映個別機動車在路口等信號時,經常從車內亂丟垃圾雜物的現象后,決定利用360度高清攝像頭抓拍處罰這一交通陋習。
昨天上午10時,在沙口路與黃河路交叉口向北路西的金水區清掃保潔服務三公司院內,鄭州交巡警支隊一大隊的民警結合一起涉及環衛工人的事故案例,為環衛工人講解如何加強交通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民警在向環衛工人征詢對交通管理工作意見時,有環衛工人反映說,“很多駕駛員在路口等信號燈時,喜歡往窗外扔垃圾,這些垃圾多是食品包裝袋、煙頭、紙巾等小東西,我們上前勸誡,他們不但不聽勸阻,甚至還會言語傷人。
“駕駛員從車內丟棄垃圾雜物這樣一個不經意的舉動,就能給環衛工的人身安全帶了巨大隱患。”對此,鄭州交巡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喬宏雁稱,按照《河南省道路安全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處100元罰款;而《河南省道路安全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乘車人向車外拋撒物品的,處20元罰款。喬宏雁表示,今后,交警部門將充分利用360度高清攝像頭對路口進行監控,一旦發現從車內丟棄垃圾雜物將進行抓拍取證,按照交通法規進行嚴格處罰。
(記者 高鴻鵬 通訊員 孟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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