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開幕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河南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目前我們進入機場控制區內已經處處受到約束,但這份草案再次給機場“授權”,即行政處罰權。草案規定,在機場特定的區域,“由機場管理機構依照有關綠化管理、場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或者實施行政處罰”。
目前,上海、湖南、云南等省市也都授予機場管理機構在公共秩序和場容環境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預測
在機場發傳單可能被罰款
提請審議的草案規定,機場范圍內禁止以下行為:破壞標志、標識、公用照明等公共設施;放養畜生和家禽、無照設攤經營和兜售物品。如果違反后兩條,可能被罰款100~500元。除了兜售物品等行為,在機場散發傳單和張貼廣告也被明令禁止。
草案規定,無論是組織展覽、問卷調查還是文娛體育活動,諸如展銷會、促銷會、演講集會等活動,都要經機場管理機構的批準。
如果不經批準,擅自在機場開展募捐活動、拍電影、展銷會、展覽等活動,可能處以1000元~10000元不等的罰款。而散發傳單則可能受到最高500元的處罰。
機場附近要設定“凈空區”
我省現有鄭州新鄭、洛陽北郊、南陽姜營3個運輸機場,今后,在機場附近改擴建筑都要申報。
草案規定,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協助和配合機場所在地政府部門,制定機場凈空保護的具體管理規定,并向社會公布。
在機場總體規劃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應當征求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機場管理機構的意見,經審核后,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聲音
機場索要權力前
能否先治住“黑出租”
鄭州市民朱先生經常往返于上海和鄭州兩地,每次抵達鄭州機場,都被“黑出租”氣得頭皮發麻。
“一口價、拼車、不打表”是朱先生對機場黑出租的認識。朱先生說,一般情況下,從新鄭機場出口處與人拼車,150元到市區,雨天漲至200元。“一輛出租車通常拉客2個人以上,最多4個人,一個人150元,跑一趟五六百元。”朱先生說,讓他苦惱的是,多年來,從機場回鄭州市區基本上見不到打表的出租車,與人拼車,總是七拐八拐,到家基本上需要一個多小時。
記者就草案部分內容說給朱先生聽,他希望,機場在索要權力前,能否先約束自己,整治機場“黑出租”,完善并提升配套服務,給旅客以更多方便。(記者 齊亞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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