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了解到,自今年8月份以來,洛陽市農村復墾土地面積達5000余畝,其中 1000余畝已經種了冬小麥,這與今年洛陽市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相關政策出臺息息相關。
據悉,洛陽市國土資源局9月29日頒布實施新的《洛陽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根據新的補償標準,包括平房、樓房、窯洞等主體建筑物以及附屬物在內的多項建筑物補償額度比2009年平均提高了18%。
另外,根據地類條件單獨列出了水澆地、旱地、菜地的青苗補償標準,極大地保證了農民的土地權益。“比如,一畝耕地畝產小麥1000斤,乘以市場價1塊多錢,可能一畝地最多補償一千多塊錢。”國土資源局一負責人說,“而現在水澆地每畝補償1300元,旱地每畝1000元,菜地每畝1500元到1600元。”
據了解,今年以偃師市、宜陽縣、伊川縣三個單位為試點,使得農村的老宅、廢舊磚瓦窯等廢舊建設用地變廢為寶,保證了洛陽市的耕地面積和糧食安全。
(記者 化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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