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張定有 通訊員 呂鵬)11月13日晚,南陽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交巡大隊在城區范蠡路與工業路交叉口附近設點執勤,查處交通違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RKL***的黑色桑塔納小型轎車,突然停在路口幾十米遠的地方不敢靠前。
執勤民警立即上前攔下車輛,要求駕駛員出示證件下車接受檢查,可沒想到的是,駕駛員始終門窗緊閉,拒不配合交警檢查,并在車內連飲數瓶礦泉水。僵持了近一個鐘頭后,民警調來拖車,連車帶人一起拖回了隊部。在停車場,經民警耐心勸說,駕駛員終于打開車門。
一打開車門,民警就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隨后民警依法將駕駛員帶往附近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駕駛員呂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99.6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據駕駛員呂某交代,當天他過生日,一時興起和朋友們在一起喝了點酒。被發現后,想拖延時間通過大量飲水等方法企圖稀釋酒精濃度。但民警告知呂某,判定醉駕標準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為依據,短時間內大量飲水并不能稀釋血液內酒精含量。
昨天,呂某因涉嫌危險駕駛,已被刑事拘留。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