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節”當天,楊女士突被告知不用再上班了,對于解聘原因,醫院沒作任何解釋,只說醫院換新領導了。就賠償問題協商無果后,楊女士將醫院告上法庭。官司勝訴后,醫院卻不履行判決。11月8日上午,鄭州中原區法院帶著多家媒體,前往醫院強制執行,在媒體監督下,醫院最終給楊女士支付了1萬余元補償金。
女醫生被無故解聘
2008年9月,楊女士進入河南省醫藥科學研究院附屬醫院工作,憑著敬業的工作態度,多次得到上級主管部門表彰。2009年,醫院第一次與楊女士簽勞動合同,期限到2009年12月。
2012年3月8日婦女節當天,楊女士突然被告知第二天不用來上班了,對于解聘原因,醫院沒作任何解釋。只告訴她,單位換新領導了,這是領導的決定。突然發生的事情,使楊女士生活一下陷入窘境。在與醫院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楊女士依法維權。
維權獲萬余元經濟補償
楊女士首先提起勞動仲裁,要求醫院支付經濟補償金21520元。2012年8月22日,勞動爭議仲裁部門裁決:醫院向楊女士支付經濟補償金15450元。雙方均不服,楊女士又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中,醫院稱,他們是在與楊女士協商一致后才解除的勞動合同,當時已支付一次性補償金7500元,現在醫院已沒義務再支付補償。而法院認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應按照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扣除醫院已支付的7500元以及2012年3月已發放的工資,醫院還應支付其12755元。判決作出后,醫院上訴,二審仍判醫院敗訴。
媒體曝光讓“老賴”還錢
判決生效后,醫院卻當起了“老賴”。楊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執行法官批評教育,醫院負責人答應一個月內與楊女士達成和解并支付款項。可一個月過去,楊女士連個電話都沒接到。法官再和醫院聯系,醫院方則置之不理。
11月8日上午,鄭州中原區法院派10余名干警,邀請省、市16家媒體協同,準備一次性為楊女士解決問題。
看到法院動了真,又被媒體的鏡頭團團圍住,醫院負責人再也無法抗拒執行,20分鐘后,財務人員將全部經濟補償金,一把交給了楊女士。“醫院因之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能還將受到處罰,希望其他被執行人能引以為戒。”執行法官趙學福說。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喬小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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