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節當天,她正上著班,突然接到通知“被辭退”了。
法院一、二審都判醫院支付其經濟補償金1.2萬余元,但半年過去,醫院不僅當起了“老賴”,還讓法官兩次在此碰“釘子”。
緣由 婦女節當天她被辭退
事情要從去年婦女節那天說起。2012年3月8日上午,楊女士和往常一樣來到河南省醫藥科學研究院附屬醫院上班。10時許,她收到醫院的通知,“你被辭退了”。
楊女士很是不解,從2008年9月到該醫院工作,她擔任過辦公室主任,后又兼任醫務部主任、外聯部主任,還獲得過中原區“一級醫院管理先進個人”、“2011年先進集體”等榮譽。
楊女士說,事后她才知道,2012年3月,該醫院更換了經營主體,原來的高層領導幾乎全部離開,不少老員工被辭退。
隨后,楊女士申請勞動仲裁,但雙方皆不服仲裁結果,楊女士便把老東家告上法庭。經過一審、二審,今年4月7日,鄭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判令醫院支付經濟補償金1.2萬余元。
波折 法院兩次“碰釘子”
但醫院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今年6月,楊女士向中原區法院申請強執。
執行法官趙學福說,6月下旬,法院第一次來到該醫院發放執行通知書,“醫院領導沒人出面,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過來,叫啥名字也不說,還拒絕在執行通知書上簽字。”
7月9日,醫院相關人員補簽了執行通知書。此后,醫院又派人和楊女士簽了“保證書”。可一個月過去了,楊女士連個電話都沒有接到。
9月,法官第二次來到醫院,這次他們直接吃了“閉門羹”。“等了40分鐘,沒一個人出面接待。”趙學福說,醫院已構成了抗拒執行。
執行 法院動真格,醫院付款了
昨天上午,執行法官帶著3套方案第三次來到該醫院:出示搜查令,要求醫院配合執行;如果仍拒不履行,搜查財務室;如果財務室不配合,請110開鎖中心當場開鎖,強制執行。
在該醫院10樓財務室,在執行人員的要求下,一位女工作人員聯系到了該院一名邱姓副院長。
“你們都先回避一下,我們和當事人單獨溝通。”20分鐘后,邱副院長稱,已與楊女士協商完畢,醫院將支付全部經濟補償金。沒過多久,醫院就派人把現金送給了楊女士。
在支付1.2萬余元經濟補償金的同時,醫院還收到了更大的一筆“罰單”——由于拒絕報告財產情況,法院對該醫院罰款5萬元。 (河南商報記者 趙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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