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早貪黑拉瀝青掙錢,沒想到由于翻車,人嚴重燒傷躺進了醫院,事故發生至今四五十天,用人公司對傷者沒看望一次,也沒給過一分錢,竟然非讓司機家屬簽寫一份“此事故與公司無關,公司不負任何責任”的證明,否則不結運費。本臺記者近日接到這樣的投訴。
◆ 禍從天降,拉運瀝青司機被嚴重燒傷
投訴人趙春花是司機王國明的妻子,陜縣張茅鄉草地村5組村民,她說,9月7號開始,丈夫駕駛自家的貨車以每噸50元的條件,從河南錦路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往澠池拉瀝青修省道S247,這樣的運輸司機有近20個人,9月15號早上六點左右,王國明行車到石豪煤礦下坡路段,不慎翻車,全身多處被熱瀝青燒傷,隨后住進三門峽市醫院治療。
經醫院診斷,王國明屬于熱瀝青燒傷全身多處50%TBSA 顏面部燒傷(雙眼、口唇、雙耳均嚴重受損),左手指掌指關節以遠壞死,左時關節壞死。
◆ 自9月15日事發至今,運費討要無果
9月15號至今四五十天了,王國明做了3次手術,趙春花也3次找錦路公司負責人宋栓峽要運費治療:
“一把手出國了,等領導回來了,我給他反映一下情況,第二次我找他,他又說等領導從國外回來了,我家沒有錢,親戚的錢都借遍了,現在正在要命著呢,我沒有一點辦法,最后他說你自己想辦法吧。第三次找他的時候,說要是給我要運費,你得給我寫個與我沒有關系的手續。”
趙春花說,丈夫雖說不是你錦路公司的員工,畢竟存在用工關系,但是這個公司的人一點人情味都沒有:
趙:“當時領導開小車也去了,也沒有救咱的人,起來走了。”
記者:“這個公司的人去醫院看過你老公沒有?”
趙:“一次都沒有去。也沒有問過一次。車翻了,讓賠瀝青呢。”
◆ 司機該不該賠付錦路公司瀝青成本費
王國明這個事件,牽涉一個問題,就是,王國明的貨車拉的瀝青撒在事故現場,王國明該不該賠付瀝青成本?
據王國明兒子提供的錄音和文字介紹:目前這個事公司交給了公司負責人宋栓峽來處理,宋栓峽最近一次和王國明的兒子王寧進行了交涉,宋栓峽說,運費12000元,損失的瀝青價值17000元,這樣算起來,貨運司機王國明還要倒給公司錢。
王國明的妻子趙春花卻說,在9月15日丈夫被拉到醫院搶救的時候,她就想到了這個公司的瀝青,給王國明的同伙劉紅星打了個電話:
“正在搶救的時候,我就打電話說車翻了,落到地上的柏油還能用呢,叫他趕緊把柏油轉走,他說領導嫌你這涼了,不能用了,不要了。”
◆ 雙方不簽寫書面文字證明事故與公司無關,公司概不結算
最近王國明兒子王寧向公司的宋栓峽討要公司時,宋栓峽說公司愿意拿出1萬元,兩清(雙方結底);但條件是要有個書面的東西。
宋栓峽:“你們要結就要寫個啥東西,你就說與我們單位一點責任都沒有。”
王寧:“如果我們現在在你這拿一萬塊錢,要開個條,說我這出這車禍,跟你這單位沒有關系?”
宋栓峽:“本身出這個事跟我們就沒有一點責任,我現在不但沒有責任,還要追究你的責任。”
王寧說,父親經過三次手術還沒有脫離危險期,急需大量“救命錢”進行后期治療,但宋栓峽開出的條件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王國明事故,公司到底有無責任?有無責任與給付運費有無必然關聯?
王國明被瀝青燒傷,到底和錦路公司有沒有關系呢?記者就此咨詢了一些律師事務所,看法不一。
三門峽某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認為,
“開著自己的車,給別人拉貨,這叫加工承攬,一般情況下,對方是沒有責任的。”
“對方拿這一塊作為條件,不給他結算,合適不合適?”
“這個不合適。這個時候肯定先看病,不要講條件,他這樣有點不近人情了。”
河南省某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則認為,錦路公司是有賠償責任的:
“給他認定為雇傭更合適一點,那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醫療費、誤工費,有傷殘的,傷殘補助金等。”
◆ 傷弱者恐懼冷漠刁難,和諧社會需要人道人情
人命關天,意思就是說,不管什么事情,有關人命的事情最重大,面對一個渾身燒傷、面目全非、生命垂危的燒傷者,作為常人,應該是有錢出錢無錢出力,熱心相助,躲避、推脫都是不道德的,更何況是有實力、有義務的公司?構建和諧社會,需要遠離冷漠和自私,更需要人道和人情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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