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證沒拿到,車主的第二張臨時號牌又快過期了
新車買了一個多月,卻一直沒法登記掛牌。鄭州市民倪先生說,經銷商之前把車輛合格證抵押給了銀行,現在遲遲取不出,耽誤了自己辦手續。
對此,經銷商承諾,倪先生的車輛合格證會在周五之前歸還。律師稱,汽車經銷商未在購車時交付所有文件,已構成違約。
車主
購車一個多月仍沒拿到車輛合格證
倪先生說,9月30日上午,他在廣汽菲亞特鄭州花園店選中了一輛菲亞特菲翔轎車,在全額支付10萬多元購車款后,卻被告知,車輛合格證暫時拿不到。
“銷售顧問說,合格證被店里抵押給了銀行,過幾天就能給我。”倪先生說,對方給他寫了一份保證書,上面承諾,“自9月30(日)購車起一個月內歸還合格證。”
可直到4日下午,倪先生仍沒拿到車輛合格證,“我找了他們至少三次,每次都說再等幾天。”
購車30多天,倪先生的臨時號牌已經換過兩次了,最新的這張有效期至今年11月27日。
“合格證就像是車的身份證,沒了它,車就落不了戶。”倪先生說,沒有車輛合格證,就沒法繳納車輛購置稅;沒繳稅憑證,車管所就不給上牌;沒有車牌,就無法購買盜搶險,“沒這個險,車丟了連個補償都沒有,我現在不敢把車往外開。”
更讓他煩心的是,車輛購置稅需在購車60日之內繳納,逾期還要繳納滯納金。
經銷商
合格證抵押給了銀行 周五前交還
4日下午5點多,該店銷售部楊經理稱,倪先生的車輛合格證目前仍抵押在銀行。
“周五前一定給您。”楊經理解釋,汽車銷售公司常用店內車輛融資,車輛售出后再向銀行還款,取回車輛合格證,“車輛售出后一個月才能向銀行申請解押,填申請單、打款到銀行、銀行釋放合格證,這一系列程序都需要時間。”
他說,用店內車輛抵押融資在行業內是普遍現象,“否則我們就沒法運轉了。”
可倪先生質疑,買了一個月的車,卻仍是銀行的抵押品,“那這車到底算不算我的?”
4日下午6點多,該店給倪先生出具了一份保證,“在11月8日前交還合格證”,但未回應他關于“補償因抵押造成的損失”的訴求。
律師
購車時未交付所有文件 經銷商構成違約
“購車時,汽車經銷商應移交包括合格證在內的所有文件,否則就構成違約。”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張少春解釋,因延遲交付證件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也應由經銷商承擔。
“上牌、辦產權證只是履行登記手續。”張少春說,簽合同并付款即意味著買賣合同成立,在法律意義上,車就歸車主所有,車主就有權要求經銷商立即給付相關證件,并辦理手續。(見習記者 高瞻展 文/圖)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