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幾個電子秤,面粉實際重量都比標注的重量少
鄭州市民尚先生買了十多袋“思豐”牌油條專用粉,稱重發現50斤裝的袋裝面粉,平均每袋只有46斤。
廠方說,面粉出廠時裝袋誤差不超過0.5%,問題出在經銷商身上。
而10月29日上午,尚先生尋找經銷商時,發現對方已人去房空。
事件
面粉平均每袋少四斤
尚先生開了一家飯館,平時經常加工油條。他前段時間購買了十多袋標注50斤裝的“思豐”牌油條專用粉,購買時并未過秤。偶然過秤時發現,未拆封的幾袋面粉,平均每袋只有46斤。
當著記者的面,尚先生將幾袋未拆封的面粉一一過秤,讀數從45.6(斤)到46.4(斤)不等。而這幾袋面粉袋身標注的凈含量為25kg。他又借來幾個秤,結果讀數均與第一次稱重讀數相同。
“我做的是小本生意,本來就賺不了幾個錢。1斤面粉價格約2元,3年多來一直買的是這種面粉。”尚先生說,因為購買的面粉包裝完整,外包裝上標有凈重,他從來沒有復過秤,肯定吃了不少虧。
“袋裝面粉都是事先包裝好的,大多數人并不會刻意再去稱重,不知道有多少人受騙呢。”尚先生說。
廠家
問題出在經銷商身上
根據包裝袋上的客服電話,尚先生聯系上面粉的生產廠家新鄉市思豐粉業有限公司。
“每一袋面粉出廠時都要過秤,重量誤差不會超過整重的0.5%,這種大規模缺斤短兩的現象不可能出現。”記者和尚先生分別聯系廠家,均得到上述回應。
廠家工作人員建議尚先生仔細查看包裝袋是否有漏口現象,封口處是否有二次縫合的痕跡,“直接從廠里拿貨,肯定不會短秤,問題可能出在經銷商身上。”
尚先生說,他的貨都是從棉紡路上一家面粉經銷點購買的。10月29日上午,他再次趕到這處經銷點,發現此處已經人去房空。
最終,尚先生再次聯系廠家反映這一問題,對方表示愿意補上差價。
說法
工商曾接到過類似缺斤短兩投訴
一位常年代理米面銷售業務的經銷商說,現在不少糧食生產廠家為了吸引顧客,通常會把袋裝米面的零售價放低,在重量上“瘦身”。這是一些糧食生產、加工企業的“潛規則”,“一些經銷商也會對批發來的米面進行‘瘦身’,多賺一些錢。”
對此,鄭州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故意缺斤短兩,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
“有些不法商販從批發商手中購進袋裝米、面,把包裝拆開,取出一部分后再次縫合。”該工作人員說,他們曾接到過類似舉報,都會進行嚴查。
他介紹,根據《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批量定量包裝商品的平均實際含量,應當大于或者等于其標注含量,糧食、蔬菜、水果或每公斤售價不高于6元的食品,稱重范圍等于或小于25公斤的,其負偏差不能超過100克。“缺斤短兩占了小便宜,卻吃了‘失掉誠信’的大虧。”(記者 姬中貴 張郁/攝)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