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23日從河南省紀委了解到,我省財政供養人員“吃空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已經全面啟動,全省各級各部門正在進行自查自糾。
“吃空餉”專項治理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監察廳聯合發起,目的是通過專項治理,澄清機構編制、財政供養人員工資和工作關系底數,堅決糾正財政供養人員“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等妨礙社會公平正義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
治理范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類財政供養事業單位。
省專項治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明確“吃空餉”的治理內容,利于各地開展自查自糾和群眾監督。
記者了解到,以下十二項都算是“吃空餉”:
(一)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司法處理,但工資待遇(含津貼補貼、補助,下同)、離退休(退職)費未按規定處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員考上全日制學歷教育脫產學習的;未履行審批手續,長期不上班、離崗經商辦企業、長期在外進修學習或從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的。
(三)以借調為名,既不在借入單位又不在借出單位上班,但仍領取工資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頂崗,自己從事其他工作,在單位領取工資的。
(五)已調整工作崗位,但工資關系未按規定隨行政關系轉辦的。
(六)未經批準在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兼職,領取雙份報酬的。
(七)在職及離退休人員亡故或被宣告失蹤,仍由家屬繼續領取工資的。
(八)已達退休年齡(經組織批準的除外)和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仍領取在職人員工資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崗位工作,違反規定領取特殊崗位津補貼的。
(十)不符合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或以前符合、現在不符合有關規定,仍由家屬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
(十一)弄虛作假、占編制不上班,騙取冒領財政資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當手段,違反規定領取工資、離退休費的。(記者惠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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