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城崗鄉農村信用社
26歲的中牟小伙兒袁某遇上這么一件稀罕事兒:有人在2010年6月從中牟狼城崗鄉農村信用社貸款5萬元,擔保人竟然是自己,而當時自己正在監獄里服刑。
蹊蹺事:服刑期間竟“被擔保”
今年3月,袁某的父親在該鄉農村信用社辦理小額貸款時,被告知,袁某曾為一筆貸款擔保,目前這筆貸款已逾期,造成袁某信用污點,受此影響,無法為袁某的父親辦理貸款。
“真是開玩笑,2010年6月我還正在監獄服刑,怎么給人做擔保?”昨日,在狼城崗鄉農村信用社門口,袁某拿出了一份釋放證明書,上面標明,袁某因搶劫罪于2008年11月11日經中牟縣法院判處2年,實際執行刑期2年,于2010年9月4日刑滿釋放。
隨后,袁某去狼城崗鄉農村信用社多次反映情況,最后他得知,給他造成不良記錄的貸款人姓劉,是袁某的嬸嬸,貸款于2010年6月辦理。
當事人:此事連累全家無法貸款
袁某說,他過去由于年少無知犯過錯誤,現在已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由于服刑期間,他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經濟負擔,因此出來后希望通過勞動致富,他一直想貸款投資養殖業,誰知道由于這一信用污點,導致他和全家人都無法貸款。
那么,袁某的嬸嬸是如何借用他的身份擔保,信用社又是如何審批的呢?對此,袁某稱他一點都不清楚,因為是自家親戚,他也沒和嬸嬸鬧翻。昨日下午2時,記者趕到袁某的嬸嬸劉某家門前,想找她了解情況,無奈多次敲門,對方一直不開。隨后,記者多次打電話也無法聯系上劉某。
信用社:會盡快消除該錯誤記錄
此后,記者又趕到狼城崗鄉農村信用社了解情況。一名陳姓副主任表示,確實聽說有這么一回事兒。當時辦理此筆貸款的信貸員此前已經調到其他地方,信用社為此事還專門將該信貸員叫回詢問,信用社有關領導連續兩天都向上級匯報協商此事。
為貸款人擔保,一般需要辦理怎樣的手續?對此,陳副主任解釋說,按照規定,如果為他人做擔保,必須由擔保人親自出面,提供相關有效證件,本人簽字按手印、拍照存檔等,程序相當嚴格。陳副主任稍后又表示,因為不主管信貸,具體事項她也不是很清楚,主管信貸的張姓副主任對此事應當比較清楚。
記者電話聯系上了張副主任。電話中,當聽到是采訪時,張副主任稱,此事已經向上級匯報,正在處理當中,現在他不便接受采訪,隨后掛掉,此后電話再無法接通。隨后,袁某聯系上記者表示,信用社的領導已經通過電話表態,一定會盡快幫助他消除信用污點。
“手續中存在這么明顯的瑕疵,貸款都可以成功辦下來,這當中是不是存在有暗箱操作?”一名在該信用社辦業務的顧客聽說此事后如是質疑。還有人認為,信用社應該賠償袁某因此產生的損失。(記者 張波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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