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辦公廳下發《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下簡稱《意見》),幫助學生應對“史上最難求職季”。
《意見》規定,對參加服務基層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在參加市(含縣、市、區)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時對其筆試成績加分,或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對其招聘。
對到社區服務的畢業生,期滿后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按照就業崗位比照相同條件人員確定工資待遇,服務期計算為工齡。
對初始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鄭州市政府將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對創業帶動就業成績突出的,經相關部門審核后,鄭州市政府給予創業帶動就業獎勵5000元。
(記者 宋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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