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條“霸道”路障三天內自行拆除
9日,《河南商報》報道了鄭州市管城區糧食局門口,不足50米長一段路橫躺仨水泥路障,電動車被逼繞行一事。
鄭州市市政處立刻辦回復稱:限管城區糧食局三天內自行拆除水泥路障,否則將強行拆除。
報道中,糧食局工作人員表示設置路障是迫不得已,家屬院居民劉先生也稱,沒設路障時,從家屬院里出來的車輛經常和電動車相撞。
對此,鄭州市交巡警四大隊民警高磊認為,從糧食局及其家屬院出來的車輛,應該讓行主次干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也就是說,要優先保障非機動車道上行人的通行權。
“為自己的通行安全而私設路障,本身就是違法的。”高磊說,即使需要設置路障,也要先征求主管交通設施的鄭州市交巡警八大隊的同意。
高磊認為,鄭州市很多臨路單位和家屬院,并沒有設置過多路障,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車輛外出行駛至主次干道時,減速慢行。(見習記者 孫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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