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倆路障相隔僅數米,向西不遠處還有一道約30厘米高的水泥路障,電動車被迫繞行 唐韜/攝
管城區糧食局:電動車常和從糧食局出來的車碰撞,我們不得已才設路障
鄭州市市政處立刻辦:不允許單位和個人私設路障,查明情況后將拆除
鄭州市航海路北側,非機動車道上一處不足50米長的路段,設了三道水泥路障,害得大多騎電動車的人被迫繞行機動車道。
設置路障的管城區糧食局稱,設路障是迫不得已,電動車速度太快,經常與從糧食局出來的車輛發生事故。
對此,交警稱,除了市政和交警部門,其他人不能私設路障,如果行人因路障發生意外,私設路障方要承擔相應責任。
爆料
A
不足50米長的路上
設了三道水泥路障
昨日,有網友微博爆料稱,鄭州市航海路北側管城區糧食局門前,非機動車道上不足50米長的路段,設置了三道水泥路障。其中一道路障足有30厘米高,如果騎電動車不小心撞上,就得一頭栽到那里。
記者在現場看到,該路段北側是一棟圍墻,圍墻西側是管城區糧食局及其家屬院,而這棟圍墻遮住了行人視線,看不到從糧食局里出來的車輛。
在糧食局門口,設置了一個反光鏡,能看到從糧食局出來的車輛和行人。
解釋
B
三道水泥路障“霸占”了非機動車道后,騎電動車和自行車的人只得從機動車道上過,安全隱患較大。
據管城區糧食局家屬院住戶劉先生說,這三道水泥路障是今年8月中旬糧食局設置的。“沒設時,這里常發生交通事故,我的車今年還被撞了一次。”而那個反光鏡,在他看來也是形同虛設,“根本沒用,電動車速度快,尤其在晚上,也看不到。”
管城區糧食局相關工作人員稱,設置路障也是迫不得已。
“從非機動車車道經過的車看不到家屬院里出來的車,常出事兒。”該工作人員說,今年8月份這里出過一次事兒,有輛電動車直接鉆到了轎車下面,事故太嚴重了,才設置了路障。
說法
C
不得私設路障,查明后將拆除
鄭州市交巡警四大隊民警李磊說,除了市政和交警部門,其他人不能私設路障,如果行人因路障發生意外,私設路障方要承擔相應責任。
鄭州市市政處立刻辦工作人員稱,不允許單位和個人私設水泥路障,他們將派人調查,如果情況屬實會拆除路障。
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認為,私設路障侵害了行人正常通行的權利。即使該路段易發交通事故,也要把情況報給交通管理部門,讓他們設立警示牌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而不能私設路障。
征集
哪些路障設置“霸道”,快來說說
在鄭州各地,路障并不少見。路障的設置本是為了安全起見,提醒車輛“減速慢行”,在家屬院、學校和其他辦公區域門口,它們是“保護神”。
但有一些路障設置得有點“霸道”,不僅沒起到保護作用,還給出行造成了危險。(記者 孫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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