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014年起將調高城鎮居民醫保待遇
明年1月1日起,鄭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將提高5個百分點,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償期)、 系統性紅斑狼瘡、強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等四種疾病門診治療也將納入基本醫療門診規定病種醫療保障范圍。
提高
A
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提高
明年1月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將提高5個百分點,由原來的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為70%、65%、60%的基礎上,提高至75%、70%、65%。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也會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額由4.3萬元提高到6萬元,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每年最高支付限額由6萬元提高到8萬元。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醫療保障范圍也有所擴大,在原有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精神分裂癥病人藥物維持治療、血友病等6種門診規定病種的基礎上,將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償期)、 系統性紅斑狼瘡、強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等四種疾病門診治療納入基本醫療門診規定病種醫療保障范圍。
增加
B
異地診療報銷比例有了變化
明年1月1日起,城鎮居民(含大中專學校學生)手工報銷住院醫療費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以及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支付比例也有了調整。
在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內,參保居民(含大中專學校學生)在本市定點醫院住院,醫療費用沒有通過醫療保險計算機網絡在醫院直接結算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按本市同類別定點醫療機構標準執行。
參保居民經批準到外地住院,或因急診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或外地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按本市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執行。
上述兩種情況乙類藥品和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的首付比例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支付在同類別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5個百分點。
據介紹,雖然名義上報銷比例降低了,但因為乙類藥品個人先負擔的部分納入報銷范圍,因此實際待遇并沒有降低。
大中專學校學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及實習期異地診療報銷比例調整間在實習地住院的,也享受該項醫療保險待遇。
提醒
參保人員及時續繳醫保費
根據登記的參保信息看,鄭州市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數為146.75萬人。目前,仍然有一部分城鎮居民未及時到社區登記參保,或已經登記參保而沒有及時繳納2014年的醫保費用。
根據規定,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繳納2014年醫保費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20日,目前,未辦理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手續的人員,以及已辦理參保手續而未繳納醫保費用的人員,要及時前去辦理參保手續或繳費。
否則,超過12月20日,再想辦理參保手續或繳費,只能等到2015年才能享受醫保待遇。“不要等到最后一個月或最后幾天再去繳納醫保費用,根據往年的情況,繳納醫保費用的最后時間段,容易因遺忘繳費時間而錯過截止時期,或者是到銀行繳費扎堆排隊。”鄭州市醫保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
據市醫保中心統計,2012年全市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員有7.6萬人次享受住院待遇,最高報銷10.3萬元。而2013年1月份,就有57位在2012年已經辦理過參保手續而當時忘記繳納2013年醫保費用的,因病住院時才知道醫保卡信息被封鎖,最終因沒有及時繳費而無法報銷。(記者 楊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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