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阮海峰)“爸媽,兒子回來陪你們一起過中秋啦!”中秋節當天,在鄭州工作的王建賓,一早就攜妻帶子趕到平頂山老家探望父母,他說,中秋就像春節過年一樣重要,特別是老人能看到孫子,能不高興嗎?作為子女,也會感到很親切、幸福。
剛過去的中秋,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常回家看看”入法兩個多月后的首個團圓節。連日來,“中秋,你回家看父母嗎?”成為各地媒體和網友、市民爭相議論的話題。9月24日,記者展開隨機采訪也發現,像王建賓一樣,在異地工作的子女選擇中秋節回家過節的并不算多。有7成“鄭漂”今年不回家過中秋。
記者采訪發現,父母在省內及周邊的人,回家幾率相對高些,而如果要長途跋涉,很多人不會“回家看看”。
不少年輕人認為,不想回家,不是不孝順,而是“忙、遠、貴”等因素。“以前中秋節不放假,不回也就算了,現在放假,卻只有3天,弄得回也不是,不回也不是。”在鄭州一家汽車公司上班的李桂蘭說,她今年中秋沒回甘肅老家看父母。
“假期只有三天,來回路上就要耽擱兩天,回去住一天就得走,還不如打個電話問候他們。”來自東北,在鄭州一家私企工作的王先生說。還有人表示,盡管不能回家,但要給父母打電話、發祝福短信。
與漂泊在外不能回家的兒女們相比,多數父母缺很通情達理。“過節沒回來沒事,孩子工作忙。再說一年有許多節日,他不能老回來呀。”今年63歲的鄭州市民劉大媽說,她的小兒子在北京工作,由于買房、結婚欠了不少外債,現在生活并不富裕。“我老了,啥都幫不了他,只要能給他減些負擔,節省一點錢,我就很高興了。”
至于中秋節不回家看望老人,是不是違反了新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許多鄭州市民說,他們并不認為自己違法了。因為沒有落實細則,“常回家看看”難以一下子執行。市民們建議,應從探親假、帶薪休假上保障年輕人“常回家看看”法律權益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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