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9:30,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多功能數字化智能審判庭。兩名法警將一名特殊的被告人尚某帶至被告席。
與以往不同的是,在庭審旁聽席上,前排就座的不是家屬和親朋,而是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律師代表、媒體代表、群眾代表組成的人民觀審團。
這是一起“子殺父案件”。23歲的林州人尚某對其父長期毆打辱罵其母及祖父心生怨恨。今年3月26日,尚某與父親發生爭執后,先駕車將其父撞倒在地,其父站起逃跑時,又追上前去持匕首朝其父連捅3刀,致其父死亡。
案發后,被告人尚某的親屬聯名向政法機關寫信,反映尚某父親的種種劣跡,請求法院對尚某從輕處罰。安陽中院受理該案后,經研究認為該案較為典型,為了讓裁判更加合民意順民情,決定適用人民觀審團制度。
人民觀審團是一種群眾參與司法的創新模式,觀審團成員參加法院庭審并可以獨立發表意見,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參考。最高法院曾經提出,法院審理一些重大、疑難、爭議較大的案件,可以考慮組織人民觀審團旁聽觀審,以適當方式聽取他們對案件處理的意見。
庭審結束后,人民觀審團成員獨立對案件的定罪量刑等問題進行討論,隨后向合議庭提交了評議意見。人民觀審團認為:被告人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不大,可以從輕判處13年刑期。
上午11:10,審判長當庭進行了宣判:考慮本案前因及被告人悔罪表現,并結合人民觀審團意見,可對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尚某有期徒刑15年。
記者了解到,安陽中院這次從案發地林州市隨機選取13人組成了人民觀審團,并對各觀審團成員身份及是否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等進行核查。
觀審團成員、林州市直四小副校長吳華麗認為,此舉創建了司法民意溝通表達新機制,庭審公開透明,對廣大群眾有很好的教育作用。法院充分聽取民意,判決合法合理合情,使群眾切實感受到了公平正義。
“組織人民觀審團旁聽觀審,使群眾近距離參與審判活動,對案件處理發表意見,在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的嘗試。”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院長助理王韶華認為,人民觀審團是一種群眾參與司法的創新模式。目前,全省僅在少數法院進行人民觀審團試點,安陽中院這次庭審是全省第一個使用觀審團審理的案件。(記者 謝建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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