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是我們做好工作的根本依靠。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不能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當做一句口號掛在嘴上,而是要常懷憂患之思、常念人民之托,認認真真地研究廣大群眾到底有哪些實際困難,分清輕重緩急,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把有限的財力物力更多地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真正把群眾的利益維護好、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好,任何時候都不忘民生、不違民意、不積民怨。
——省委常委、洛陽市委書記陳雪楓
映象網訊(記者 夏秀琴 實習生 宋婉軍)50多畝耕地被占用,130多萬元賠償款三年了一分也沒拿到。望著自家的耕地變成暢通無阻的高速公路,嵩縣德亭鎮楊灣村失去土地的50多戶村民愁容滿面,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該怎么過。
“被占土地補償金究竟哪里去了,為什么事隔三年還不發放?”9月11日,東方今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投訴】
耕地被占三年 不見賠償款
11日下午,在嵩縣德亭鎮楊灣村,該村村民李大進介紹,2010年,修建的洛欒高速公路途經楊灣村,需要占用二組約58畝耕地,當時該村領導和鎮領導一起和被占地的村民協調,承諾一畝地給失地農民兩萬兩千七百元的賠償,一畝地農作物一年補償1200元,分兩季發放,共補償三年。可是村民在收到一季農作物補償費后便再也見不到補償款了。如今三年過去了,高速路也早已暢通,一畝地兩萬多元的耕地賠償款卻一分也沒拿到。
沒了地,原本就不太富裕的村民更加困難。患腎衰竭的何進建、有胃病的李大進、患腦梗塞的李根旺等需要經常吃藥看病的村民更是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回應】村民分款意見不一致
為什么遲遲不給發耕地賠償款?11日下午3時30分,記者驅車來到了嵩縣德亭鎮鎮政府,一胡姓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們當時拿出了三種協調方案。第一種方案為,統一分地分款;第二種是把賠償款的百分之八十拿出來給被占地的群眾,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中拿出百分之十給沒被征地的群眾,最后剩下的用作村里的道路維修等;第三種是按照國家政策,一畝地按失地群眾兩萬兩千七百元的賠償。但這三種方案拿出來后,總是有些群眾不同意,意見無法統一,所以錢一直發不下去。一薛姓工作人員說,現在賠償款已經撥下來了,他們正在商量著方案,肯定會把錢發下去的。
該村二組組長何學也介紹,二組村民對分款意見不一致。
【說法】 應給被占地農民賠償款
對于為何有三種方案讓老百姓去選擇,胡姓工作人員解釋,如果給被占地的群眾分錢,其他沒得到錢的群眾會有意見。雖然他們的耕地沒被占用,但這些地是國家的,農民種著只是屬于經營權,賠償的錢不能全部給他們。他考慮到這些暫時失地的村民將來還要種地。
在記者調查中,確實存在村民對分款意見不統一的現象。一些沒有被占地的村民,擔心這些被占地的村民在賠償款被花完后,還要再分地。但李大進、李進學等一些被占地的村民認為,他們的地被占用,理應得賠償給他們。他們只想盡快分到自己應得的賠償,趕快解決生活問題。
對耕地賠償款問題,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的李瑞麗律師認為,征地賠償款是對被占地村民失去土地的補償款,而不應該作為其他用途。國家劃撥的該部分賠償款應按占地面積的多少平方米均分配給被占地村民,未征地的村民不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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