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將啟動即時結報工作,符合條件的患者出院時即可拿到補償款。
昨天,鄭州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說,即日起,鄭州市參合農民“二次報銷”政策正式啟動。從今年8月起,鄭州市陸續有13家醫療機構啟動了即時結報工作。最快今年年底前,鄭州市80多家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都要啟動即時結報工作。屆時,符合條件的患者在出院時即可拿到補償款。
登門送錢 74歲老人拿到6萬多元補償款
昨天上午9:00,新鄭市一農家小院里,正在收拾院子的趙留拴迎來了一群人:鄭州市副市長劉東、鄭州市衛生局負責人等人。
劉東從包里掏出60930.72元,遞給了趙留拴。“這是您上次生病后,二次報銷的錢。”老人很激動,一個勁兒地表示感謝。
趙留拴,74歲,今年4月份因患主動脈夾層動脈瘤住院治療。“住院總共花了16萬多元,新農合報銷了2萬多元。”趙留拴的兒媳婦范花香說,8月底,老人應該去復查的,但是因為沒錢一直在家拖著,“這下好了,過幾天就可去鄭州復查了。”
二次報銷 自付超2萬元部分可得50%補償
所謂“二次報銷”,指的是參合農民生病后的費用經過新農合報銷后,再次進行報銷。根據我省規定,此政策初期是在兩個試點進行:鄭州和新鄉,開始時間為4月1日。而昨天的“送款行動”代表著鄭州市的“二次報銷”政策正式啟動。
根據政策,參合農民在保險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新農合累計補償及各項社會救助等第三方支付金額后,個人自付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給予補償。參加該保險的農村居民在保險年度內可享受的最高保障金額為20萬元。
不過,如果是非經正常轉診至統籌地區外就醫,發生的超過大病保險賠付額度的住院費用,將降低10%比例給予補償。
據了解,二次報銷的錢由中國人壽鄭州分公司承擔,因為之前,在試點范圍內,政府曾掏15元錢為每位參合農民購買了大病保險。
舉例說明:
老張是個胃癌患者,住院總共花了20萬元,新農合報銷了8萬元,自己付了12萬元,這樣一來,老張二次報銷可得的錢為:
(12萬元-2萬元)×50%=5萬元
如果老張屬于非經正常轉診至統籌地區外就醫的患者,那么他的二次報銷錢則為4萬元。
(記者 李曉敏 實習生 安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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