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南風窗》刊發報道《村官腐敗透視》后,被眾多網站以《村支書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為題大量轉載,引發網友的大量跟帖和評論。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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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事實明顯不符
因《村官腐敗透視》報道中部分事例涉及三門峽市,引起當地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三門峽市委新聞發言人、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任戰洲告訴記者,他們及時調查,發現文中反映的問題要么與事實不符,要么移花接木或以偏概全,要么混淆時空概念。
關于村支書張大萬(化名)性侵村民留守妻子一事, 9月3日下午,三門峽市委宣傳部與原文作者聯系溝通,對方表示要“遵循新聞工作職業道德,為新聞來源保密”,始終未能說明村名或村支書的真實姓名。
關于澠池縣一位劉姓村委會主任貪污挪用征地款上百萬元被判刑一事,澠池縣人民法院調閱了近十年村干部違法違紀案宗,沒有發現有劉姓村委會主任貪污挪用征地款上百萬元被判刑一事。
任戰洲表示,近年來,三門峽市十分重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全市農村的基層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當然,不排除有個別村干部違法違紀。
【記者調查】 原作者稱“要對信源保密”
事實是否如任戰洲所說,9月4日,大河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核實。
記者聯系三門峽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得知,《村官腐敗透視》一文中提到的張大萬性侵事件發生在“三門峽西南距市區90公里”,因可能涉嫌犯罪,該局高度重視,但缺乏具體線索,無法偵查,遂與該文作者聯系,希望其提供線索,以便展開偵查,但對方以“不方便以個人身份透露信息”為由婉拒。
“接下來,我們考慮給《南風窗》雜志發函,請求協助提供線索破案”,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隨后,記者和《村官腐敗透視》原作者取得聯系,詢問“性侵留守婦女的村支書”的情況,他說,三門峽市委宣傳部和市公安局都有人和他聯系問這個問題,他都沒說,“我沒法提供,作為記者要對信源保密。”
記者了解到,關于《村官腐敗透視》文中提到三門峽市檢察院“調查顯示”村支書、村主任職務犯罪比例高一事,三門峽市檢察院并沒有發布過此類調查結果。文中所舉事實、所列舉數字為2011年4月14日媒體刊登的另外某市檢察院的一項調查,而非三門峽市檢察院。
【當地媒體】 這個村支書有點不好找
三門峽市當地媒體昨天也針對此事刊發報道稱,“經多方調查采訪,感到此事不靠譜”。
該報道說,他們的記者根據網上標出的“三門峽西南90公里處”示意圖按圖索驥,只有靈寶市朱陽鎮和盧氏縣杜關鎮兩處符合該文章所指位置。對此,記者分別采訪了靈寶市委宣傳部和盧氏縣委宣傳部。兩宣傳部門均表示,經他們調查了解,該文作者近期從沒有到過靈寶和盧氏這兩個地方進行實地采訪,他們那里也沒有文中所說的現象。
針對此事,網友在紛紛發表評論“求真相”的同時,也對三門峽市官方積極調查回應輿論,以及三門峽市公安機關主動介入案件調查給予了稱贊。網友“臉蛋好似紅蘋果”說,“為三門峽不回避、積極調查、迅速回應媒體贊一個”;網友“午聞”說:“贊!態度和反駁非常合理,用事實說話,是政府部門的行事準則,透明化監督與溝通讓人民充分了解事實真相,無比贊!這才是應該做出的反應啊!”
(記者 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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