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防御腐敗等重大問題,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9月3日,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實施動員會在鄭召開,會議透露,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建設即將全省推開。
內部控制是指單位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其目的在于通過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來防止錯誤和舞弊的發生,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省財政廳副廳長魯玉說,實施內控規范,能夠合理地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各個職能部門進行分工協調、相互制約和績效考核,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減少自由裁量權的空間和余地,用制度來限制權力的濫用,有利于推動行政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
按照財政部要求,從2014年1月1日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將全面施行。會議透露,我省將從四個“關口”全力推進內控建設——
實施業務流程再造。目前,雖然我省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都有較清晰的業務流程,但通常局限于部門內部,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造成業務運行不暢、信息阻隔等問題。對各業務流程進行梳理再造,將促使各部門之間更好地分工協作,形成控制合力,實現信息共享和實時監控。
建立健全制衡機制。內部控制要求單位重要的經濟活動事項不能由同一人或者同一部門單獨完成,而必須在其他部門或者人員的監督或制約之下,以減少濫用職權和串通舞弊的機會。會議要求,各單位在建立內部控制時,要著重建立健全制衡機制:一是建立縱向的上下級之間的決策和授權機制,即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相互制約、相互協調。二是建立橫向的職能部門之間的業務分工、崗位設置的制衡機制。三是建立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評價和輪崗等機制。
前移內部管控關口。內部控制是“未病先防”,通過開展內控體系建設,規范相關業務流程與審批權限,能夠有效彌補制度缺陷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形成一套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控制體系。
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我省將把內部控制嵌入信息系統之中,可以實現內部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態化,改變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分塊管理、信息分割、信息“孤島”的局面。(記者 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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