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因避讓120車輛而壓線、占道行駛,或可免罰
昨天,鄭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劉金柱,對《鄭州市社會急救醫療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修改情況,進行了說明。
以后,因避讓120車輛而壓線、占道行駛,或可免罰。而身份不明者遇到意外,也可得到救治。
變化1
身份不明者發生意外,也會得到救治
以后,如果乞討人員、身份不明的人員發生意外,會第一時間得到救治,或許還能免去費用。
修改的《條例(草案)》中規定,流浪乞討人員、身份不明人員、身份明確但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人員,如果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救治的,接診的急救醫療中心(站)應當給予救治。
民政部門會協助有關單位,鑒別急救傷病員有無負擔能力。如符合救助條件,急救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
變化2
因避讓120而壓線、占道行駛,或可免罰
修改的《條例(草案)》中,鼓勵醫護人員從事社會急救醫療工作,也開始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社會急救醫療事業進行捐助和捐贈。
急救車輛的使用,也有了更細化的規范。以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120”急救車輛,執行非“120”急救任務。
行人和車輛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急救醫療車輛,應當主動讓行。因避讓急救醫療車輛產生的壓線、占道行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證據證明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處罰。
此外,如有惡意撥打120等行為的,公安機關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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