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將再次提高低保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市區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六縣(市)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農村低保標準:六縣(市)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昨日,記者從鄭州市民政局獲得此消息。
“今年,低保的門檻進一步降低了。”鄭州市民政局社會保障處處長涂擎介紹說,以前,要申請低保需要擁有鄭州市戶籍3年以上,今后,凡具有鄭州市戶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市民,均可低保救助。
同時,按照規定,新調整的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市區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7224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4334元;六縣(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456元。
今年,鄭州市新規定了“三無”人員的供養標準: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對象保障標準按照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2倍加200元執行(即每人每月1060元),分散供養對象保障標準按照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1.2倍執行。
由于1-8月的低保金已經發放,鄭州市民政局表示,他們將嚴格按照實際享受城鄉低保的人數,按照市區城市低保人員每人每月補發50元,六縣(市)城市低保人員每人每月補發50元,不漏一人、不錯一戶,足額補發。9月中旬將資金補發到位。 (記者 王燦)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