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8月3日電 從今年10月1日起,在河南,個人或單位擅自傳播公共場所監控視頻,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日前,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河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對安裝監控等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規定,新聞單位、交通樞紐、重要設施、公共場合等應當安裝技防監控設施。同時,《條例》還規定,在公共場所等安裝技防設施的同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以提醒公民注意自我保護隱私權。對于居民區是否必須安裝技防系統,《條例》使用了“鼓勵”的字眼,沒有做強制性規定。
《條例》明令禁止在賓館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對此類行為加重處罰:違反此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責令其拆除,并對單位處以3000至30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1000至5000元罰款。
監控視頻管理人員若私自把公園里、道路上攝像頭拍到的視頻放到網上傳播,也將受到處罰。《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傳播或者未經公安機關通知查看、復制機房系統采集保持的信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處以5000至30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1000至5000元罰款。
(記者 李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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