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都撤訴了,你們還是不放人,是不是該給一個說法?”昨日,本報A21版刊出《案件撤銷,但他仍未走出看守所》一文后,在網上引發熱議。面對爭議,辦案部門表示,可以給宋爭光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淮陽警方:
多次催促取保候審 家屬一直躲著不見
針對此案,記者昨日電話采訪了淮陽縣公安局副局長殷秀夫。他表示,宋爭光案在檢察機關撤訴后,再對嫌疑人繼續羈押也不妥當,淮陽縣公安局同意對嫌疑人宋爭光采取變更強制措施,警方多次催促當事人前來辦理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但宋爭光的父母一直讓法院給他們判無罪,一直躲著不見。警方多次做工作,叫他們來領人他們卻不來領。
昨天,警方電話聯系到宋爭光的父親,他說他在鄭州。警方派人到鄭州找他,但他們就是不見民警。
對于這起案件的取證環節,殷秀夫稱,這個案件的實際證據沒有,比如DNA實際證據缺少,但此案已經形成證據鏈條,“是宋爭光作的案,沒啥問題”。法律上對該案的認識也不一致,有的說可以判,有的說不可以判,總之,這個案件的情況比較復雜,已經鬧了多少年了,太多細節也不便透露。
殷秀夫表示,現在的執法理念已經變了,警方跟檢察機關的意見非常一致,公安廳也看到了卷宗,但省高院的意見不一致?;搓柟矙C關將嚴格按照省高院和市檢察院的意見,一切按法律規定辦理。
公訴部門:
警方已變更強制措施 對此案繼續補充偵查
針對此案,記者還電話采訪了周口市中級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邱成功。他表示,第一,宋爭光案是由周口市委政法委多次協調研究決定,交由淮陽縣公安機關采取變更強制措施,對此案繼續補充偵查;第二,目前該案卷宗已退回淮陽縣公安機關,因此,周口市檢察院不能給其出示不訴決定;第三,目前淮陽縣公安機關已同意對此案采取變更強制措施,嫌疑人在辦理取保候審期間,淮陽縣公安機關可對此案重新補充偵查,如一年后沒有獲得新的證據,可由公安機關辦理撤案。
受害人家屬:
當初是警方懷疑他殺 宋爭光自己也承認了
昨晚8點,記者再次與受害人小玲的父親宋現恒取得聯系,對于宋爭光將被取保候審的消息,他表示還不知情。
宋現恒告訴記者,最近他仍在為這件事奔波?!耙娌皇撬螤幑飧傻?,那是誰干的?你們把殺人真兇抓出來!”他表示, 當時女兒的尸體在水溝中被發現后,家里人和村里人都認為是不小心掉進水溝淹死的,當時公安機關堅持要解剖尸體,認為是被人害死的,并最終證明了是被害死的,是宋爭光干的,而且宋爭光自己也承認了,后來還寫了悔過書,“這么多年了,怎么突然就沒罪了?”(記者 韓景瑋 高鴻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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