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執法過錯責任民警,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離開公安系統,都將追究到底!”昨日,大河報記者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8月1日起,修改后的《河南省公安機關執法責任及執法責任終身制規定》正式實施,要求我省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部門及執法民警,對實施的各項公安執法工作終身負責。
河南省公安廳法制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之前我省也有對民警相關執法責任的規定,這次修改確定了終身追責制,由省公安廳執法監督委員會啟動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程序予以追責。
《規定》要求,在追究執法過錯中,應予追責的民警已調離原執法部門的,執法監督委員會將其執法過錯調查情況向該民警現所在執法部門通報,并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追責;應予追責的民警已調離公安機關的,由執法監督委員會將其執法過錯調查及認定情況向該民警現所在單位通報,建議該單位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應予追責的民警已退休的,根據其承擔責任應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應予追責的民警已調離、辭職、退休,根據其承擔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執法監督委員會將其違法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執法關乎司法公正,關乎社會公平正義。”該負責人說,讓民警對其執法過錯負責到底,體現了對民警更嚴格的要求,也是對執法工作的進一步規范。 (記者 劉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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