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2014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從下月開始參保繳費,市區參保居民可在市區內洛陽銀行的56個網點進行繳費。昨日,記者從洛陽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社保局)了解到,明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有所調整,合規合理自費項目納入報銷范圍,新政策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繳費時間從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變化一
投保后城鎮居民醫保享受“雙保險”
●新標準:2014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
各類學校學生、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及被征地農民每人每年繳費40元;
18周歲以上成年人每人每年繳費150元;
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繳費90元;
低保和重殘人員每人每年財政補助繳費標準保持不變,個人不繳費。
全體參保人員可同時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
●解讀:“往年,洛陽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參保人員自愿選擇參加的,但每年都有21%左右的參保人員只選擇參加基本醫保,不參加大病保險。”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大病發生率為0.33%,僅2012年城市區就有427名參保人員由于沒有參加大病保險,在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仍然比較高,沒有享受到醫療費的“二次報銷”待遇。
新政策的實施,使參保人員在2014年度享有基本醫保的同時也享有大病保險,“雙保險”能夠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的負擔。
變化二
新生嬰兒繳費當天即可享受醫保
●舉措:從明年1月1日開始,新出生的嬰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繳費當日起可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待遇至當年年底,“參保繳費時正在住院的,當次住院發生的符合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也納入報銷范圍。”社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解讀:有些新生兒剛一出生就住院治療,但申報戶口需要一段時間,參保時間相對滯后,新政策的實施,意味著參保的新生兒當天參保,當天就可享受醫保待遇,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城鎮居民醫保的保障作用。
變化三
多層次的醫保體系將減輕參保居民負擔
●舉措:“為提高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待遇,在不增加個人繳費的基礎上,將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與大病保險的個人繳費合并,并將從城鎮居民醫保年度籌集基金中提取6%的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社保局工作人員說。
他進一步解釋大病保險待遇的新變化, 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部分,在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個人負擔部分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出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二次報銷”;參保居民一個醫保年度內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及“二次報銷”支付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含合規、合理的自費部分)超過2.5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再次報銷”,大病保險資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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