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市五洲大酒店溫泉游泳館游泳的63歲的婁女士不幸身亡,法醫鑒定結果為死于溺水和突發心臟病。但哪個在前,哪個在后,還需進一步檢查。
噩耗
清晨泳池鍛煉 結果沒了性命
63歲的婁女士,多年來一直堅持游泳。因為離家近,婁女士今年4月在五洲大酒店溫泉游泳館辦了年卡。“辦卡時沒有經過任何體檢。”婁女士的女兒說。
7月25日上午6點多,她像往常一樣,前往鄭州市天明路上的五洲大酒店溫泉游泳館游泳。一個多小時后,游泳館工作人員電話告知婁女士的女兒:婁女士在游泳館死了。
婁女士的女兒表示,醫院的工作人員跟她說,急救人員趕到游泳館時婁女士已經死亡,其腹腔內的積水還未排出。
法醫
婁女士死于溺水和突發心臟病
該游泳館康經理介紹,事發時游泳館內有3名救生員。“老人是在泳池內猝死的,救援人員采取了有效的急救措施。”
對于康經理的說法,婁女士的女兒并不認同。她懷疑,泳池的救生員沒有采取正確、及時的措施,或者根本就沒有救生員。“如果及時,她肚子里能有那么多水嗎?”
她還說,當時法醫稱,她母親死于溺水和突發心臟病,但哪個在前還需檢查。
“游泳館內沒有安裝視頻監控,事發時的救生員目前在調休。”對于老人的死因,游泳館的康經理不愿多說。
問題
救生員數量不符合要求
根據國家《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規定,凡使用的游泳場所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2人;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積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內,增加1名固定救生員。
康經理說,事發游泳池面積為750平方米。按照這個面積,五洲大酒店溫泉游泳館需配備4名救生員。而該游泳館每班是3名救生員。在游泳館售票大廳內,除了幾張關于水質的檢測報告,并沒有有關心臟病人游泳的相關提醒,也沒有發現該游泳館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游泳館還拒絕出示營業執照。(記者 陳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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