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都婦產醫院《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已超過有效期一年多;并且該院已超出持有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媒體類別;該院在互聯網上發布的廣告內容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這是7月19日,河南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向本報回復的《關于對群眾舉報鄭州商都婦產醫院在互聯網違規發布醫療廣告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中的內容,該《調查報告》認定,鄭州商都婦產醫院在互聯網違規發布醫療廣告。
省衛生廳:主觀問題不容易界定患者:“商都婦產醫院偽造病例”
6月26日,本報以《鄭州商都婦產醫院違規為患者做引產手術?》為題,報道了患者投訴鄭州商都婦產醫院違規做手術并且不開發票的問題,以及商都婦產醫院對投訴內容所作的說明的情況。7月3日,鄭州市衛生局在向省衛生廳遞交的《鄭州市衛生局關于商都婦產醫院報道調查情況的報告》中稱,患者入院時妊娠期為“十三周加六天”,醫院做的引產手術合法。對此,患者拿出證據,堅稱入院時懷孕已超過14周。
7月9日,本報再次以《鄭州市衛生局:手術符合規定患者:我有證據證明醫院違規》為題作了后續報道。
7月19日,省衛生廳相關人員電話回復本報記者,針對報道的另外兩家醫院對患者梅梅(化名)的懷孕時間推算與商都婦產醫院所稱的懷孕時間不一致的問題,省衛生廳再次請相關部門進行了調查。
調查稱,梅梅在商都婦產醫院所稱的末次月經時間的確是2012年12月28日,并且有梅梅本人的簽字。這位工作人員說,這其實是一個主觀的問題,不容易界定,一般情況下,患者說什么時間,醫生就會按照患者說的時間去推算。
對此,梅梅說:“我當時在商都婦產醫院說的就是12月13日,商都婦產醫院肯定在偽造病例,前幾天我還在網上看到了這個醫院偽造病例的報道。”
商都婦產醫院網上發布醫療廣告違規
在7月9日的后續報道中,本報還報道了群眾投訴的商都婦產醫院網上發布醫療廣告涉嫌違規以及鄭州市衛生局對此事的回復——鄭州市衛生局稱:“目前未發現商都婦產醫院違規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
對于這一情況,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再次對商都婦產醫院網上發布醫療廣告的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報告》認定,鄭州商都婦產醫院在互聯網上違規發布醫療廣告。
《調查報告》稱,鄭州商都婦產醫院《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的有效期為2010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3日。2013年7月9日該局發現該院仍在開展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其超出有效使用《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該局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其立即停止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
《調查報告》還稱,該醫院持有《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發布媒體類別為影視、廣播、報紙、期刊、戶外
和印刷品,7月9日檢查發現該院超出《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核準的媒體類別,在互聯網上發布“快速阻斷婦科炎癥,獨家治療方案一次治愈永不復發”、“三鏡一絲微創技術助輸卵管不孕女性開啟孕育通道”等內容涉及疾病名稱、醫療技術、診療方法,宣傳治愈率違規發布醫療廣告,對此,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已向該院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然而,截至記者發稿時,的行為依然沒有改正。(記者何永剛實習生宋霞丁世豪)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