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
“常回家看看”贍養案開審
老人告兒子不贍養父母
庭上雙方險些打了起來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正式施行,該法首次將“常回家看看”等精神贍養寫入條文。
昨天下午,全省首例“常回家看看” 贍養案在中牟縣法院開庭審理。
80多歲的梁大爺告兒子不贍養,梁大爺和他的兒媳婦因言語激烈一度還險些打了起來。
付曉東法官說,法院會盡量將兒子梁某“常回家看看”寫進書面協議中,但不建議判梁某“多久回家看老人一次”,“因為一旦判了,將來的執行效果會怎樣?不好說,兒子不去看老父親,老人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若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最后雙方的矛盾肯定更加激化,反而不利于解決問題”。
老人:兒子不帶母親去看病
昨天的庭審在八崗梁家村里的幼兒園進行,梁大爺看上去氣色還好,老伴是被三輪車推著進的旁聽席。
梁大爺說,他今年82歲了,老伴兒85歲了。他倆養了6個子女,3個兒子3個女兒,如今子女們都成家立業了。
在旁人看來,他倆的晚年應該是幸福的,然而,老人說起自己的大兒子直想掉眼淚。
梁大爺說,老伴在2010年曬被子時不小心摔了一跤,右腿摔骨折,再也站不起來,現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當時,我找到大兒子,讓他帶他母親去看病,沒想到他說‘我忙,你想辦法吧’。”他為此很生氣。
而他的身體也不好,氣管炎、哮喘、腿疼等疾病纏身,“每年醫療費這塊兒,我和老伴就要占一大塊,開口找大兒子要醫療費,他不僅不給,現在連我的生活費也不給了”。
兒子:每次見面,父親對他非打即罵
“每次給他錢都是給一年的,今年媳婦去的時候還被他給罵出來了。”60多歲的大兒子梁某說。
梁某說,每次見面,老父親對他是非打即罵。
“你每次都盡到義務了,老父親還打你罵你嗎?”
面對法官的問題,梁某似乎有許多的話要說,但又說不上來。
法官:應當在精神上多關心老人
“孝敬父母不僅僅是給父母提供米、面、錢等生活資料,應當在精神上多關心他們,子女應當常回家看看,一個電話、一句問候,使他們在有限的晚年過得舒心愉快。”
法官付曉東說,根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贍養人不僅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更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給老人以精神慰藉,不得忽視、冷落老人。
付曉東說:“本案中的梁大爺和老伴需要的不僅是贍養費的問題,更多的還是希望兒子平時多關心,多和他說點貼心話,而不是一見面就掐架。”
付曉東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梁某能夠好好領悟一下,從現在開始,從內心真正孝敬他們的父母。
(記者 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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