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財政廳、省紀委、省監察廳、省預防腐敗局聯合發文,要求省直預算單位盡快辦理公務卡,啟動公務卡改革。若9月底前再不辦理公務卡,省財政廳將暫停其用款計劃審批。
背景
改革6年取得顯著成效
根據國家財政部等要求,我省自2007年開始實施公務卡改革。所謂“公務卡”,是由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的信用卡。
省財政廳廳長錢國玉介紹,截至今年6月底,省本級納入公務卡改革范圍內的已辦卡單位達到946家,公務卡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8.3%,而現金支出比去年同期減少30%。
公務卡在減少用卡單位現金使用量、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加強財務監督、推動廉政建設方面的政策效應已逐步顯現。
但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預防腐敗局認為,公務卡的改革仍比較緩慢,與財政部、省政府的要求相比,存在較大差距。
推進
9月底前再不辦公務卡,暫停用款計劃審批
昨日,省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發文指出,目前省本級公務卡改革范圍內的單位,要盡快申領公務卡,確保9月底前啟動公務卡支付結算業務。
措施1
9月底前無特殊原因仍未啟動公務卡改革,10月10日前要向省財政廳、省紀委、省監察廳寫書面情況,單位負責人接受三部門約談。省財政廳將暫停用款計劃審批及國庫集中支付(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辦理,直至實施公務卡改革。
措施2
已開卡的單位,須提高公務卡使用率。凡屬強制結算目錄明確的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不再使用現金結算;10月起,省財政原則上不再辦理向職工借記卡或單位代發工資戶劃轉公務報銷支出和公務活動個人借款。
措施3
嚴格控制各單位現金提取,超出現金提取控制比例部分,或特殊情況需要提取大額現金的,預算單位應提前兩個工作日向財政廳申報說明;若發放個人獎金、補助、撫恤金和勞務報酬,原則上應直接劃轉到個人借記卡,不再現金支付。
措施4
年終,若公務卡支出占非轉賬支出比重不到60%,省財政將調減該單位現金提取控制比例,授權支付額度由8%調至6%以下。“非轉賬支出”包括公務卡支出、現金支出之和,現金支出包括單位劃轉個人卡的公務報銷支出和公務活動個人借款。(記者 王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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