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劉長征)目前,鄭州市各類行政審批事項有360多項,到明年6月,這個數字將減少一半。日前,鄭州市政府下發了《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于今年10月啟動第十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航空港實驗區與省級審批職能部門之間的“直通車”。
●363項行政審批降至181項
目前,鄭州市各類行政審批事項有363項,通過精簡審批事項,這一數字將下降到181項。現有審批事項將通過“取消一批、下放一批、上解一批、整合一批”的方法來精簡。
“取消一批”是指:凡上級明令取消和法律依據不充分的事項一律取消;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一律取消;連續兩年“零辦理”的審批事項按程序取消;鄭州市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設定的審批事項,按程序重新審核規范等。
“下放一批”是指:凡法律、法規、規章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由市級審批的事項,一律下放到縣(市、區)管理;由下級機關做實質性審查、上級機關只做程序性批準的,授權或委托下級機關實施等。
“上解一批”是指:凡法律、法規規定由省級以上審批部門審批,未明確要求由市級審核或者初審的,市級審批職能部門只登記,不做實質性審查等。
“整合一批”是指:對審批性質、內容、要件相近的審批事項予以合并;通過事后備案或監管可以實現管理目的、可由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的,由審批管理調整為監督檢查和執法監督管理,不計入審批事項等。
●審批時間削減50%以上
除了審批項目外,各部門在審批環節和時間上也要壓縮。
鄭州市將啟用行政審批專用印章,各類行政審批事項統一使用該印章。原則上所有審批事項的流程控制在受理、審核(審查)和辦結三個環節以內;需多個部門聯合審批的事項,總環節控制在5個以內。同時,原則上所有事項承諾辦結時限控制在“1、3、7”個工作日以內。
為提高審批效率,鄭州市將建立全市統一的網上審批平臺,加快投資項目審批資料共享信息庫建設,凡不需要現場勘查的審批事項,逐步推行“網上受理、信息流轉、審核批準、反饋告知、全程監察”的制度。
鄭州市市長馬懿表示,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實現“三個50%”的目標,即行政審批事項削減50%以上、環節壓縮50%以上、時限減少50%以上,打造中西部地區行政審批“事項最少、流程最簡、時限最短”的區域發展新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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